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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规章制度

时间:2021-10-21 11:04:55 浏览次数:

  经济运行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动向,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省人民政府 __全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 __》、《市人民政府 __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等6项制度 __》精神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

 

  全县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季度、半年和全年的经济运行分析由县人民政府县长统筹,副县长、副调研员协调开展,政府组成部门共同参与。

 

  县人民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本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报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第三条全县经济运行分析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分析。

 

  每季、半年、全年对全县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综合分析;每半年对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二)重点产业分析。

 

  每半年对全县特色和优势产业发展状况、发展潜力、政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

 

  (三)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适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__建议。

 

  (四)周边经济政策比较分析。

 

  适时对周边县、区的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周边地区动态,把握发展机遇。

 

  (五)其他专题分析。

 

  针对全县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经济运行的影响,不定期开展专题分析研究。

 

  第四条每季度以书面或会议方式向县委汇报经济运行情况;半年及全年向县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第五条建立调研和预警机制:

 

  (一)由县发改局牵头,适时组织经济研究分析人员到县外学习考察,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相关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发展趋势。

 

  (二)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济监测预警研究工作,逐步建立经济运行预警机制,为监测全县经济运行动态提供科学依据。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