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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1-10-19 12:32:52 浏览次数: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20XX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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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壹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

 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壹、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

 合同或其它相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关 联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壹纳入聘用计划且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

 和面试俩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壹种实施或俩种且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

 期壹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壹、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壹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保证书 (有价证件 ,只有会计或司机、出纳需 )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壹、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于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 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于此列。

 八、 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和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

 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壹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壹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壹、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运营和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质量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 员工于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和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 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

 的行为。

 九、 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于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壹、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 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工厂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 8:00 — 12:00 下午:13:30 —17:30 以后如有调

 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壹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含加班时间),本人确

 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壹、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于卡上签字或书面说 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于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但壹月不能超过三

 次签卡。

 二、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 (工)论处。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壹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 (工)论处。

 3、 员工旷职(工)壹天,扣三天工资。

 4、 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壹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和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

 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五章休假

 第十八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仍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壹

 日)春节:3天(农历初壹、二、三)清明节:1天(四月四日)劳动节:1天(五月壹日)端 五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1天(十月壹日)由于 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六章请假

 第十九条:请假规定

 1、 请假应于事前填写《请假单》,附缴有开证件先经总务查核是否已超过规定请假天数后再呈

 请核准为原则,但公伤假、急病及丧假未及时申请者,得于次日补办。

 2、 请假不允许委托同事代办,如遇特殊情况,请主管代请假若有虚假事实其请假时开以旷工论 ,且

 记其大过俩次?

 3、请假核定许可准如下规定办理:

 组长以下人员:壹日之上三日以下由人事部核准 三日之上壹律由总经理核准.

 4、请假时须找到职务代理人,请假单上须有代理人签字,且将工作交代清楚,以便职务代理人能 够顺利协助处理其工作,职务代理人于代理其间不得请假?

 三?休特别假之办法:

 工作满壹年后才有特别休假.

 员工进厂满壹年后可请5天假回乡探亲假(无薪),如需超过7天之上需总经理批准.

 自提出离职日以后,不再享有特休假准得及福利?

 休特别假必须提前15天

 四.年假按当年公司情况安排放假留守人员

 假别

 给假日

 数

 请假原因

 证件

 薪资

 说明

 公伤

 假

 最多壹

 个月

 因公负伤

 明

 主管证

 给底薪的50%-80%

 1、 期满未能销假者得于退休

 2、 最小请假单位:1天

 公假

 所需日

 数

 因公出差

 关联证件

 主管核定

 照给

 1、 路程所需时间计入所需时间计入

 2、 最小请假单位:0.5天

 事假

 全年15

 天

 因事需本人

 处理

 不支薪

 于试期内请假不能超过三天.

 最小请假单位:0.5小时

 每次请假不超过5天(超过部分且

 不扣除特休假)

 病假

 全年15

 天

 因病必须于

 医院休养断

 检附诊

 不支薪

 不得超过最大假日数.

 最小请假单位:0.5天.

 证明

 婚假

 4天

 本人结婚

 喜贴及结

 婚证明

 照给

 底薪

 未过试用期者不享有此条例

 假期含例假日内

 丧假

 4天

 父母配偶兄

 弟姐妹(直系

 明

 亲属)

 死亡证

 照给

 底薪

 能够分次申请

 请假取小单位:1天

 时间不够,请事假.

 产假

 30天

 生小孩

 医院证明

 或出生证

 给底薪的80%

 1.假期各例假日合且计算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条:加班费的计算:壹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

 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50%计算。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 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俩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 200%计算。

 第二十壹条:拿月薪工作人员,不计加班费。

 第二十二条:员工如于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 (工)

 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二十三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四条:员工出差于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

 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且给予壹天10元的生活补贴。

 第二十六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且按规定报销或核销关联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二十七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于智慧,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 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 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简介和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 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 20 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 情况安排,于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壹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二十九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 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于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 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十章调职 第三十壹条:各部门主管于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 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十壹章保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数据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 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三十三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 得对外发表。

 第三十四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和小道 消息的传播。

 第三十五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三十六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数据、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

 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三十七条:发现其它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且向 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三十八条:员工考核分为:

 壹、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 (壹个月 )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 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 和考核表由人事部和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 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之上人员每 6 个月考核壹次,其它人员每三个月考核壹次,特殊 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三十九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

 部门经理及其之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 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四十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四十壹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壹、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于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壹千元的或纪念品,同 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于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关联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且由 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壹次。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嘉奖:

 壹、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 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 于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 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予以表彰:

 壹、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 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 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授予特别奖:

 壹、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 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 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壹、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警告: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且罚款 30 元。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且下达通知,受记 小过者同时扣 50-100 元;大过 :扣 200 元。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予以罚款或警告: 壹、工作时间,擅自于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于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于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壹、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予以记过: 壹、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壹个月内受到警告超过三次者。

 五、壹个月内旷工职 (工 )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予以降级:

 壹、未经许可,兼营和本同类业务或于其它兼职者,或于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壹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和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予以除名: 壹、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于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于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壹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壹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壹、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于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于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五十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五十壹条:公司为壹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十二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十五章辞职

 第五十三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

 且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五十四条:壹般员工辞职,需提前壹月提出申请: 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 需提前 2—3 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五十五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章生活 第五十六条:员工如需于公司住宿 ,公司每月扣除 50 元水电费 ; 第五十七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每天 8.5 元餐费。

 第五十八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 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七章安全和卫生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和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六十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八章附则

 第六十壹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