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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2-01-10 13:13:15 浏览次数:

  篇一:《某基层单位一把手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向党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今年二月,《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措施。两个条例是党内法规,是发展民主,加强监督,严明党纪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基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法制保证。

  一、《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使我们党又增加了一部新法规。这部法规的颁布,不仅是我们党在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上的一个里程碑,而且对于党的整个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在加强党的建设上的一个创造。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执政54年来的第一部党内监督大法,而且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这个法规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大创举,说明我们党是一个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党。

  (二)《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我们党是一个执政50多年、拥有300多万个组织和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情况不断变化的国内环境,担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伟大事业的推进,党长期执政的地位,党的队伍的现状和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提供了载体和制度保证。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们党在反对腐败问题上,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由守势转向攻势;从“权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

  1、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改革开放20多年,基本上是向下放权的20多年。在下放权力中,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权力反向运动——中央向地方各级组织放权,而地方各级组织的权力却向“一把手”集中。中央在向下面下放权力时,没有对下面获得权力者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致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失去应有的监督。受现行监督体制的束缚,在党内监督上,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就是这些年几乎是事后监督的原因所在。《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改变这种状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2、反腐败由守势转向攻势。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反腐败斗争开始,虽然我们年年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但在实际斗争中却治标不治本;年年强调深入反腐,却年年难以深入。由于缺少主动进攻,反腐败斗争常常陷入被动局面。《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使我们在反腐败上由守势转向攻势,由被动转向主动。

  3、从“权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在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史上,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个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运动反腐被果断停止。但是,由于对制度建设缺乏足够的认识,我们在反腐败上基本是靠领导人的决心和态度来反腐败。“权力反腐”主要依靠权力的干预和影响,而不是依靠法律和制度。因而常常带有随意性、随机性,不可能根治腐败。《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已经从依靠领导人的政治意愿,转移到依靠制度规范,从而使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制度反腐”。

  二、《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

  《党内监督条例》设五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学习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章规定了《党内监督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对象和重点内容等。第二章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职{学习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责和作用。第三章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十项制度,每项制度列为一节。第四章规定了实施《党内监督条例》的保障措施。第五章规定了《党内监督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

  (二)主要特点。

  《党内监督条例》总结了我们党执政50多年来党内监督的经验教训,适应了当今时代和社会发展,从基础法规的高度,全面建造党内监督结构体系,充分体现了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的显著特点。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发展党内民主是贯穿《党内监督条例》通篇的主线。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根据国情、党情和现阶段人们的认识水平,《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程序和要求。这些体现党内民主的措施、程序和要求,贯穿于《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篇。

  2、重大监督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如中央委员会如何监督中央政治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如何在闭会期间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如何行使党章规定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权利等。《党内监督条例》对上述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使长期以来在党内监督上的一些重大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

  3、“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不断上升。针对这种情况,《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就表明,“一把手”成为党内监督的重点。这是《党内临督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

  4、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党内监督条例》在处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时,既重视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又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平衡的思想。坚持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这又是《党内监督条例》的一大亮点。

  5、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党内监督条例》的另一个特点是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6、突出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在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特别是单列了“舆论监督”一节。在党内法规这个层面上,专门就舆论监督问题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7、立足实际,操作性强。《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一劳永逸,不求解决所有问题。《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做法,不再停留于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例如,如何保护检举人的权利,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和颁布,无疑是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但这一举措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只有学深学透《党内监督条例》,掌握了《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才能正确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而要把《党内监督条例》学好,要充分认识《党内监督条例》的重大意义,认识有多高,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就有多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为广大党员作出榜样。《党内监督条例》虽然是党内法规,但对于《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不仅要靠全体党员,还要依靠广大群众。因此,不仅要使党内人人知晓《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而且要使党外群众也知晓《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要做到这一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就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向群众宣传《党内监督条例》的意义和各项规定。

  篇二:《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春节期间,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新修定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基础性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作为重要的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纪律底线。《准则》和《条例》按照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从小抓起,从早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修订后的《条例》分三编共133条。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并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尤其是对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等相关责任进行划分,一经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修订后的《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在第二编 分则里六章从45条到129条分别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操作性强,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哪些规矩不能违,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可以“对号入座”,不再有空可钻,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

  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全文用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树立党员的道德标杆,他的意义在于立德向善。其中四个必须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四个坚持是对普通党员的要求,该四条内容分别讲如何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在道德觉悟中公与私有五种境界共产主义觉悟要求大公无私是圣人,这是党章中对党员的最高要求;公而忘私是贤人,它体现的是社会主义觉悟;先公后私是好人,它体现的是集体主义觉悟;公私兼顾时凡人,它只能是个人主义者的觉悟;(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事实上是非常多的,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损公肥私是罪人,是极端个人主义者的体现;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何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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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在1996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行的重新修订,是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我们的大学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中比较特殊的一部分,因为组织成员都是大学生,文化水平较高,不应该只满足理论学习,应该更加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宣传,多进行思考为我们的基层建设做些事情。同时还要多监督,多实践,深入工农群众当中去。青年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大学生是青年之中文化水平较高的群体,并且大学生都是热血沸腾的青年,胸怀报国之志,是我党的新鲜血液,因此这样的一个群体,就更加需要一个有组织的管理。{学习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对新《条例》的自主学习,对比新旧变化,我深刻的感受到新《条例》是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具体体会如下

  一、新《条例》重大作用的发挥,是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深刻了解了党是如何带领我们进行工作和学习,如何保证我们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

  二、我们要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实践。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新《条例》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是在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进行了反复研究、推敲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明确,是一个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指导高校如何实施基本管理体制的具有统率性的文件,形成了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科学界定,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和贯彻执行。

  三、我们要树立高校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理念。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条例》回答了高校在党的建设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新《条例》精神。

  四、我们要更加注重民主建设。新《条例》特别突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 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我们高校在校生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新 矛盾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成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篇四:《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谢xx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xx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学习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会上,谢xx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篇五:《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

  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8章34条,它分总则、组织设臵、职责任务、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附则,通过学习有以下心得休会。

  一、条例明确了乡镇党委和村支部的地位。在总则第二条中明确说明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这就要求我们要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发挥核心作用。特别是我镇有些村没有建立健支部,下步工作中应该加强村支部的建设力度。

  二、条例明确了加强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条例第四章第十一条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但实际工作中,特别是村里对经济建设建设抓的少,只想到困难,抓经济建设没有办法,现在好多村是集体经济空壳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致使党组织的号召力下降,下步工作中应该加强对经济建设工作的领导,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条例强调了做好群众工作的必要性。第六章第二十条中指出建设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臵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实际工作中,部分村有什么重大问题不和群众商量,不公开帐目,一年不开一次群众大会,致少矛盾问题集攒越来越多,有些村工作困难举步维艰。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年应该多召开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