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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庄建设工程合同(13篇)

时间:2022-11-30 09:05:02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庄建设工程合同(13篇),供大家参考。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13篇)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精选13篇)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多年互信关系,现合作经营树木种植和养殖农场。为更长久保持双方关系,合作共赢,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__农场经营管理模式,由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合作经营项目范围内的任何资产(包括买卖、转让、抵押、赠与)。

  二、双方合作模式为甲方提供坡地和承包鱼塘,乙方提供经营资金。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坡地约50亩,每亩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合共总值约人民币22500元。

  2、甲方提供旧平房(3间房)一栋,旧的猪舍150平方。

  3、甲方负责承包_____________小水库约30亩,使用期限10年,合共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租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负责提供投资资金人民币50万元。

  三、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扣除生产运营成本和土地租金后,剩余利润的50%作为下一期投入资金,余下的50%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如农场亏损,形成债务,则双方对外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内按各自50%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甲方每月以工资形式领取薪酬,其工资属农场生产运营开支的一

  部分。农场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封顶)。

  四、合作经营期间,如果政府或企业征用农场土地、鱼塘,所得的赔偿款双方各占50%。

  五、双方在共同经营管理中,应当互相信任,遇到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七、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车间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商品房、食堂、招待所、车库、广场、道路、围墙、各类管网、给排水、绿化等,原则上全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  层以上高层建筑由乙方负责联系承包商与甲方签订合同承包建设。

  二、甲方有权要求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建设,或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建设。乙方不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

  三、甲方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无论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协助相关手续和协调服务,甲方确保承包商按工程决算金额支付1%服务费给乙方;甲方确保现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进行结算。前述条款甲方应纳入与承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向乙方书面承诺。

  四、工程造价原则上按照《年湖北省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同期《钟祥市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确定,各单项工程下浮比例由双方具体协商。施工期限内商混、钢材、水泥等主材价格涨跌10%时,工程造价结算相应调整。

  五、工程期限

  各单项工程按双方书面确认的工期执行。

  六、乙方负责协调各承包单位与项目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七、结算办法

  1、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按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2、乙方承包后按甲方意见分包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由甲方与分包商直接办理工程款结算。

  3、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供应材料货款结算办法:乙方有权凭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货款。

  4、乙方协助工程服务费由分包商按预算造价金额的1%在单项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决算造价金额有增减的,服务费多退少补,均由乙方凭分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

  八、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甲方均承担给付责任和连带给付责任,甲方保证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及时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具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相关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 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

  3、项目内容: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和测试,辅材和线管线槽的采购、安装铺设。

  第二条 工期  

  1 、本项目的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  

  2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相应调整。

  2.1 、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 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2 、 双方书面确认的计划工期改变;

  2.3 、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条 承包方式和造价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体内容参见网络工程设备报价清单)。

  2、项目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工程 施工信息点数、单价及材料报价清单为合同附件,项目最后造价按实际 施工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

  (一)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 _________);

  3、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乙方合同总价的 65%, 即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

  (二)结算方式:

  1、乙方已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评估和整合整个布线工程所需材料及工作量, 本合同总价为工程综合材料及施工费用总和。

  2、若甲方需求有变更时,工程施工时发生增项部分,合同总价报价清单已有 的项目按报价清单中单价乘增项部分工程项目数量。如合同总价报价清单中没有 的项目则按甲乙双方协商后经签证后的单价为结算依据。该计算原则适用于工程 施工时发生减项部分的计算。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材料供应: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使用。

  2、采用新型材料和代用材料时,乙方须在甲方的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 使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协调水源、电源,提供材料的合 理堆放场地,协助乙方顺利进行施工。

  2、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指定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与业主及相关协作单位的协调工作,为乙方 提供可持续施工的作业面,并负责平时乙方增、减项的签证。

  4、组织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按时完成并交付该工程。

  2、严格按照甲方与最终用户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

  3、负责本合同附件明确的材料采购、保管、运输、安装、保修。

  4、接受甲方和当地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5、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工程有质量问题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在三天 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应随意停工或借故拖延工期。

  7、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

  8、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施工工人人身安全及卫生等工作。

  第七条 工程项目及设计的变更、修改  甲方因最终客户需要,作出设计变更时,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确认后签证, 若由此导致工程延期的,工期应当顺延。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提供的施工内容及 图纸与投标内容及图纸不同处,按实际情况作增项或减项处理,由乙方提出书面 报告,乙方协助甲方共同经业主及监理方签证确认。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有关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施工图说明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

  2、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单项工程的质量,均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双方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三天内,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二份,送交甲方,确定 验收日期,并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即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 乙方应在甲方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再实行验收,并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 作为竣工日期。

  2、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 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等为依据。

  3、隐蔽工程在验收通过前不得封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外, 另外每日按 尚未支付的项目款项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规定按时完成该工程,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完成该工程外,另 外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或乙方使用的设备、材料如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返工整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 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乙方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终止支付未结算的工程款。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 由____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定。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为保修期。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的问题,由乙方按甲乙双方商定的限期进行维修,设备保修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保法》严格执行工程完工后两年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 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向对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决定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1、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人身死亡事故,由乙方自 行承担相关责任,因此而引起甲方连带损失的,由乙方做相应赔偿。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工人窝工的,甲方按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 之三做相应补偿。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线管线槽的楼板开孔和开孔的破坏修补、管道开挖和铺管及回填复绿等工作内容均不在本合同工程实施的工程量范围之内,合 同价款中也不包含以上的工程量报价。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 为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 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6、合同正本及附件共柒页,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多页的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预算价约计_______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5

  供货合同(建设工程)

  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欲购买一批生产设备(包括机电产品及与甲方生产相配套的一切设备),甲方选定乙方为其提供上述生产设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甲方之供货商,甲方如需购买生产所需设备,即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组织货源。

  二、乙方于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即积极组织货源,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生产设备,甲方每次所需购买设备的具体规格、价款、供货时间、供货方式、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三、乙方保证对提供生产设备的质量问题负责,否则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商品之合法性,决不提供假货、仿冒品、劣品,或标示不明之商品,甲方于验收后发觉得于三日内退回乙方。若因销售商品不合法性所引起对第三者之刑事、民事责任一切由乙方无条件全权负责,甲方只善尽协调沟通之责任。

  四、本合同有效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付清已购设备的所有货款外,还应支付乙方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无故终止供货,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之部份货款作为求偿业务之损失。

  五、乙方对于供给甲方之商品于甲方付款时提供符合规定的正式发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签订的一切书面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6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__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______ .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济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

  (2)投资回收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____ .

  5.结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____ 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20%的定金。余下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__%,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系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__%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一份备案。

  委托方:__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7

  建设工程合同最新范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贷款方:_____

  负责人:_____负责人: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9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

  承包单位所在地址:________

  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________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建设工程保持廉洁的协议书。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

  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6.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7.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区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11.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2.本协议的甲方指工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总包方和建设工程受托监理单位。

  13.甲乙双方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部门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到处罚。

  1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抄报建筑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纪检(监察),检察室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10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附件二。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价款

  4.1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为______________(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______________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11

  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1994版)

  编号:

  工程名称

  (以单位工程为准)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施工合同编号__________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发包方(用户)名称:

  工程名称: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

  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_______元。

  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施工保修单位):|

  |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

  |(公章)|

  ||

  |保修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发包方(用户):|

  |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

  |(公章)?|

  |年?月?日?|

  ||

  ----------------------------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工程名称

  (以单位工程为准):

  保修合同编号:

  使用单位

  (用户)名称:?施工单位名称:

  本工程于年?月?日发生质量问题,按照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有关内容,请你单位派人检查修理为盼。

  -------------------------

  |?质量问题及部位:|

  ||

  ||

  ||

  ||

  -------------------------

  ------------------------------------

  |?施工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用户)对修理结果的意见(由使用单位(用户)填写):?|

  ||

  ||

  |使用单位(用户)公章|

  |年?月?日|

  ||

  |----------------------------------|

  |?使用单位(用户):|

  |?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号码:|

  |?联系人姓名:(公章)|

  |通知书发出日期:?年?月?日|

  |(投递以邮戳日期为准)|

  ||

  ------------------------------------

  填表方法:

  1.本表由发包方(使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送承包方二份;

  2.承包方(施工单位)对保修项目,进行维修后,经双方盖章,退发包方一份,自存一份。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荔浦县修仁镇三诰小学综合楼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7.建设规模: 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3)规费: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元):

  (4)税金: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一 份,承包人执 一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 地 址: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GF-20__-0201通用条款执行(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荔浦县建兴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丙级;联系电话:7222191;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办公室、材料仓库、厨房、民工宿舍等施工所需临时设施。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2、桂林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⑷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⑸通用合同条款;⑹技术标准和要求;⑺图纸;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⑼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施工所需全套施工图纸。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10 交通运输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⑴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⑵工程量偏差的;⑶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联系电话: 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施工资料、竣工图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壹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吕高强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__)0006293

  联系电话:7215316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承包人在项目的授权代表,全面履行工程项目的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同目标范围向业主直接负责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后7天内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1)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批示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1、在发出有关能引起工程费用实际增加(减少)或延长工期的指令前,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2、监理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出有关技术规范的重大变更或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任何指令前均应获得发包人书面批准;3、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证之前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4、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48小时前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14天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天内 。

  7.3 开工

  7.3.2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8. 材料与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3.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5.1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8.5.2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

  9. 试验与检验

  9.3材料的试验和检验

  9.3.1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设计变更;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套相应的定额计算,无定额可套的,双方协商定价。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按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合同施工期间钢材、水泥、砖、砂、碎石由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比20__年第4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公布价格相差±5%以上时,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方法:钢材、水泥、砖、砂、碎石高(低)出5%部分×竣工图实际消耗量,该部分费用列入税前独立费。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引起的价格调整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法: 基础完成付合同价的15%(30万元),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合同价的15%(¥30万元),装饰工程完成付合同价的10%(¥20万元),余下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造价经荔浦县审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扣出质量保证金)。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变更设计通知单、签证单、竣工图),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初审后交荔浦县审计局终审,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荔浦县审计局审定为准。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8天支付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算支付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7天内完成支付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壹年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按通用条款16.1.1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按通用条款16.2.1。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按通用条款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为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20. 争议解决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荔浦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荔浦县 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荔浦县荔桂路223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7215316

  传 真: 传 真:7215316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荔浦县教育局

  承包人(全称):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荔浦县修仁镇三诰小学综合楼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两 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1、保修费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3%,保修金由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除,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满壹年无质量缺陷或承包人已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予以修复后,发包人将余下保修金一次性(无息)退回承包方;

  2、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农庄建设工程合同 篇13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发包方单位名称(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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