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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3 08:00:05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2023年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最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快速化改造工程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编制人: : 还 士 友 审核人: :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 第三章 项目部的管理 1 第四章 施工现场管理 14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 20 第六章 工程进度管理 27 第七章 工程安全管理 28 第八章 现场材料管理 34 第九章 施工用电管理 35 第十章 成本操纵管理 37 第十一章 对监理机构的管理 43 第十二章 竣工验收管理 50 第十三章 工作联系与管理 55 第十四章 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57 第十五章 项目管理部对本工程的创优计划 61 第十六章 绿色文明施工管理 68 第十七章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70 第十八章 附则 84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搞好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及成本操纵,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代建项目部、有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第三条 代建(项目管理部)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见图一) 第三章 项目部的管理 第四条 项目管理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按照公司《组织管理手册》、《责权体系管理手册》、《岗位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前期应在设计、勘察等部门的配合下严格复核施工现场红、蓝线及影响施工的绿化、公用设施、地下管线、燃气管道、征地拆迁(界线)与临水、临电协调等,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同时将测绘单位引入现场的坐标、高程点会同施工单位妥为保护,作为施工所需要的基准操纵点位。

   第六条 项目前期工作的准备按照“第二章”工作流程进行,确保工程能够按照预期的路线图进行。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 位、市国土 建设单位 局、规划局 、 代建机构 江城区政府)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项目使用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向市进展与改革局申报项目建议书 持项目建议书向市规划局申办《项目选址意见书》 持项目建议书、《项目选址意见书》向市国土局申办土地预审 持《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与环评批复文件向市进展与改革局申办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持立项批复文件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局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到消防、气象、地震、人防与环保等部门办理有关行业审批手续 持项目选址的地形图或者规划蓝线图向市环保局申报环征地 (详见征地流程图)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项目总概算 初步设计按规定报市建设局审批,项目总概算并报市进展与改革局审批 向审图机构申报施工图审查 委托编制预算、向市财政审核中心申报预算审核 工程招标 合同签定 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向建设局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图一) 第七条 招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中标单位可按项目管理部划定的本项目施工场地范围,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措施与绿色文明施工措施等,按照现状与交警、城管等部门联系,编制施工交通导改方案,并完善有关的审批手续等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划分应统筹安排,保证道路通畅、合理,同时尽量不以影响周边环境与施工为原则。

  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管理部牵头会同监理、设计部门共同对施工单位测量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证(必要时进行移交)。施工单位放线过程中,监理单位要认真按建审图与总平面图复核其尺寸、坐标,并积极联系前期人员,予以验线认证,未经验线确认不能开工。

  第 九 条 开工务必要有开工报告。项目管理部要监理单位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填报开工报告,并在前期准备完成后,确定开工日期,下达开工令。没有开工报告不同意开工,也不能拨付工程款。

  第 十 条 项目管理部应按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汇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定最优方案,作为指导施工、衡量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的根据。

  第 十一 条 项目管理部务必抓好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交通导改方案、绿色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方案及有关 专项方案的落实工作,抓好月施工计划的按时编报与落实工作。检查监理单位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督查情况,并要随时掌握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构成,材料进场,设备、构配件及外加工产品的到货与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与解决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的问题。

  第十 二 条 项目管理部每周要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计划。虚心听取质监站对工程分项分部质量的整改意见,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对所监理、施工项目要做好每日详实的监理日记与施工日志,监理单位要随时整理与归纳会议文件,并报项目部与有关部门;项目管理部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日记记载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平常的考核中,使施工全过程的重要状况有文可查、有据可考;项目管理部主持的会议由项目管理部整理与归纳会议精神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与归档,项目管理部人员现场巡查情况要及时记载、整理、归档,形成日记。工程竣工后,汇同其他资料归入施工资料档案。

  第十 三 条 项目管理部要督促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时申报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工程计划表,核实签字(按照规定的格式通过施工、监理审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后,报项目管理部审核确认于当月 25 日(遇节假日提早 2 天)前报送建设单位审核,以便拨付工程进度款,同时项目部以此为根据下发月进度计划,该月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畴。

   第十 四 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建立分项工程首件认可制度(有关的认可规定根据施工进展,由项目管理部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随时作好政府质监部门对工程实体抽查的准备,施工、监理部门要随时提供必备的质量保证资料;项目管理部随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密切配合施工单位与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作。

  第十 五 条 项目管理部要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用于永久工程的所需材料计划要提早筹划,适时申请,及时审核上报;项目管理部与监理等部门随时检查各类材料、构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与实验报告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材料供应工作;项目管理部对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及时下发退场通知单或者已经用于工程实体的要求返工处理,同时要通报批判并追查责任;本条也是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 六 条 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管理要求执行(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由项目管理部适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流程规定)。

  第十 七 条 工程竣工后,项目管理部要提供书面的准确开、竣工日期、提早与拖延工期的时间,组织进行单项验收与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后半月内,由项目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单位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部内部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 1、贯彻党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审批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项目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并负责与上级部门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与工作制度,统一协调与管理项目管理部各部门的工作。

  5、负责核准整个建设项目或者合同段的开工令。

  6、审批建设项目的总体计划及阶段性计划,对计划的执行与调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7、负责审批总监提交的报告或者文件。

  8、负责检查、督促与指导各参建单位的工作。

  9、审批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变更,签发计量支付凭证。

  10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总体交竣工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总工 1、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

   2、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报批前 的审查;

   3、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设计变更的审核;

   4、负责项目的总体质量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项目总体质量目标。

   5、负责重大设计变更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批准新技术、新材料与新工艺的使用。

   6、负责审核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开工报告,并提出有关的审核意见。

   7、负责项目管理部工程交工、竣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归档工作;参加交工验收,组织项目管理部施工技术总结及学术论文的撰写,并负责审核与向上级报告。

   8、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合同部 1、贯彻党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项目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负责招标投标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总体计划、阶段性计划与调整计划的审查、上报及下达工作,分阶段检查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度计 划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

  5、负责投资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与分析研究工作,及时收集工程造价信息,做好工程投资预测,提出操纵造价建议。

  6、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考核,操纵与协调各标段有关费用、合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报表。

  7、负责解释、澄清各类工程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合同变更、索赔与补充事宜,协调解决合同争端。

  8、负责组织工程审计配合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技术部 1、根据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范、规程与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各项技术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分项工程的施工指导意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工程变更。参与设计的审查与重大设计变更的论证、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考核,操纵与协调各标段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报表。协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的处理;协同做好工地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有关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质检部 1、贯彻党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项目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配合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督查及验收评定工作,组织落实迎检、通报传达及整改工作。

  3、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监督与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按照规范与合同约定开展有关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工作的完备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等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委外试验进行指导、监控与管理。

  4、协助有关部门对各参建单位试验检测人员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全线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考核与比对工作。

  5、定期、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的抽查或者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并分析工程质量动态,必要时召开质量管理专项会议。负责对原材料质量、标准试验、关键工序或者部位的实体质量及验收评定等方面加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