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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工作心得体会二】

时间:2021-10-22 12:02:13 浏览次数:

  海事法院工作心得体会二

 成为法官之前,我曾是一名海员。出生于浙江温州的我,一生注定与海结缘。x年从原大连海运学院毕业后,风浪为伴,大海为家,x年航海生涯,让我练就了一身韧劲。x年,我离开航海,选择了海事法院。从懵懂到资深,从书记员到庭长,一步步走来,也见证了海事法院与祖国共发展的历程。

 “生逢其时,责任在肩。”总书记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而我们这一代人的担当,就是用奋斗的一生,与祖国同奋进、共成长。海事法院专门受理涉及船舶、水上或港口运输生产的经济纠纷,是祖国航运司法卫士。

 作为一名海事法官,要求三懂,即“懂法律、懂英语、懂航海”,法律是基础,航海是知识,英语是技能。法律圈内有句经典的名言,说“法律不只是逻辑,更是经验”,放在海事法官身上最恰当不过。代理海事案件的律师也一样,对航海和英语一窍不通,打起海事官司来,就会一头雾水。打个比方,两船发生了碰撞,法官就问,海这么大,怎么就撞在一起,不会踩刹车啊?这不是笑话,不知道有多少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海事案件很多材料都是英文的,不懂点英语还真不好办,即使有翻译,也经常会理解不一致。去年我审理的一个案件,原告提供了一份网上聊天记录,其中有两句,原文是“I pay for put in the place to keep.”“I APY for take from the container.”翻译社分别译为“我付了保管费”和“我从集装箱提货”,被告认为不对,原文的意思分别是“我付货物保管费”和“我要求从集装箱提货”,其中“APY”是“Apply”的缩写。

 再举另一个案例,原告提供的电子邮件中有一句“At the time being,your cargo aforementioned is in a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