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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时间:2021-10-21 14:35:57 浏览次数: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市物业服务工作从2000年左右开始起步,经过十多年的摸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物业服务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保障人们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建议荆门市政府结合全市近年来的物业服务工作实际,尽快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__办法,并将车辆管理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之中。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监督体系,严格物业服务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完善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行业的危机意识,提高行业整体水平。物业服务企业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信息公示力度。住建、城管、规划、公安、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物业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力度,要对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要限时查处和答复。大力推广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倡导建管分离的物业服务模式,强化物业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管理能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规划和 __门要严格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和小区施工建设监管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在建工程的监管,及时制止建设单位私自改扩建、缩小绿地面积、简化配套设施等违反规划的行为。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报批制度和符合本地实际的物业服务项目综合验收标准,组织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验收评定,对不符合建设规划和质量标准的坚决不予验收。

 

  对符合条件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 __门指导监督下,尽快依法组织和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切实履行监督和协调职责。基层政府组织、房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物业相关政策法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整顿,使业主委员会真正发挥监督、协调作用,推动小区物业服务有序发展。

 

  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在基层政府组织的指导下,根据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靶向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物业服务模式。对于配套设施相对独立、较为完善、又有一定规模的老旧小区,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对不具备物业服务条件又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按照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由社区居委会代表社区业主,与房屋和设施设备维修、保洁、保安等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组成维修、保安、保洁、绿化等队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要深入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和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业主培养“小区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理解、支持、配合物业服务工作,及时缴纳物业服务的费用,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