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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开展瘦肉精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1-10-14 14:30:33 浏览次数:

 20XX年畜牧局开展瘦肉精监管工作汇报材

 料 畜牧局开展瘦肉精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在区委、 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正确指 导下,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局深 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动物防疫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 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 的要求,紧扣“迎全运、爱家乡、建某某”, 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 “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开展一系列“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 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及牛羊“瘦肉精”监管力度, 消除 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净化了肉食品市场环 境,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我区社 会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瘦肉精”监管工作是近年来我局工作的重点, 我局为此建立了“瘦 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担任组长,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担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由兽医专业人员参 加。为有效打击不法分子使用“瘦肉精”, 领导小组在整治行动初期 就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整治重点、整治对 象和整治行动的步骤, 明确了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为整 个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的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媒体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及如何识别“瘦肉精”猪肉和“瘦肉 精”牛羊肉,宣传《兽药管理条例》 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相关知识。同时利用农贸集市日,在各乡镇,以广播、图文板块、宣 传单形式开展“瘦肉精”的宣传咨询活动, 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 打 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的良好氛围。三、健全体系,协调联动 今年我区成立了某某区畜产品安全监察所及曙光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并明确了区级畜产品检测单位。

 至此,我区“瘦肉精”监管实现了全 覆盖。今年共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 8家、饲料生产企业 1 家、鲜肉 和肉制品经营户 17家,养殖场(户)372家,出动执法人员 76 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 28 台次,共抽检“莱克多巴胺” 211 批次、“盐酸克 伦特罗” 396 批次、“沙丁胺醇” 103 批次,结果均呈阴性,未发现 违法使用情况。1、养殖环节监管。

 健全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制度, 明确监管责任, 实施月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完善养殖 档案,按照《某某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格式) 》如实记录饲料、 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技术 指导与服务,增强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假劣饲料兽药 识别能力;对于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养殖户,按照《通告》要求严 厉查处,并实行黑名单制度, 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政府畜牧扶持政策;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 的行为;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进程, 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 发挥典型示范、先进引路作用,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不定期全区范 围内开展生猪、 牛羊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检查行动。

 对养 殖场的饲料、兽药购进、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全区 8 家兽 药饲料经营店继续完善购销台账, 加强店内兽药饲料的管理。

 不定期 对养殖场的生猪、牛羊进行尿样抽检工作, 今年共抽检尿样 385批次。2、收购贩运环节监管。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 监督管理,对经纪人实行备案制度,根据经纪人备案信息,建立、完 善经纪人监管档案, 掌握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活动动态, 定期组织开展 相关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运往省外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瘦肉精”自检 制度,做好与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结合, 同时检疫员根据实际情况开 展“瘦肉精”试纸条抽检;饲养场(户) 、畜主要签订《未使用瘦肉 精保证书》,出栏动物经现场检疫合格且畜主已签订保证书后方可出 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保证书要与出栏动物一起流动, 并要监督做好 保证书在屠宰环节的查验与保存; 督促经纪人建立 《未使用瘦肉精保 证书》等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并保 存活畜来源、销售去向、时间等收购信息;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 活畜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强化出栏活畜“瘦肉精”筛查, 对发现含 “瘦肉精”的活畜, 要监督实施销毁处理; 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 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3、屠宰环节监管。实行生猪屠宰厂“瘦肉精”自检制度,屠宰企业 不履行“瘦肉精”自检义务的, 停止对其屠宰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落实屠宰厂“瘦肉精”自检与屠宰检疫同步制度, 屠宰厂未按规定的 方法对屠宰的生猪进行“瘦肉精”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 检疫监督人 员不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 该动物产品更不得上市。

 对生猪屠宰 场进行定期、 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要求检疫员严格实施屠宰场准入制 度,严把入场检查、待宰巡查、宰后检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四 道关”,对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坚决按照“四不准一处理” (不准 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原 则进行处置,严防病害动物产品上市,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今年 屠宰环节共抽检尿样 325 批次。4、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加强肉品市场的巡查监管,要求肉品经营户 严格执行亮证经营制度,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定期对集贸市场及超市 的肉品进行监督抽样, 做好相关抽样记录, 将所抽样品及时送市畜产 品质量检测中心。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查样 品 45 批次。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虽然我区成立了区镇两级畜牧产品安全监察所, 但实际上是以“合 署办公”和“加挂牌子”的形式成立的, 只是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增 加的畜产品安全监管的职能,而专业人员的编制、数量、经费等均没 变化。1、目前我区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滞后,技术手段不足,不能对“瘦 肉精”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2、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产品质量检测职能)检测力量薄

 弱,缺乏检测技术人员。

 3、“瘦肉精”检测工作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局没有 此项专门经费。

 建议:

 1、建议成立独立的区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

 2、建议加大基层畜产品检测设备的投入力度;

 3、建议增设编制;

 4、建议拨付专项经费。

 通过开展“瘦肉精”专项监管工作, 使我区的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 进一步的改善,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养殖场 (户)、肉品贩运户、 兽药饲料经营户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 继续加大“瘦肉精” 整治的监督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确保我 区肉品市场合法、有序、安全,切实保障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