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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兴业分级债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通知

时间:2021-10-15 13:38:25 浏览次数:

 长信-浦发-粤信1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通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浦发-粤信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4年9月26日完成初始销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并于2014年9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完成资产管理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监会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长信-浦发-粤信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已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条件,并于2014年9月29日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本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可通过本公司专户理财查询系统查阅本计划每周最后一个估值日的资产份额净值、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尊享信息。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询问。

 特此通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