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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课程心得体会】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时间:2022-01-17 13:47:49 浏览次数:

  篇一:《公务员通用能力学习心得体会》

  公务员通用能力学习心得

  根据组织安排,为切实做一名学习型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市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我用一个月左右时间,系统学习了公务员通用能力教程,并结合工作实际,与同事介绍了各自的工作体会和心得,交流了对公务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认识,使得我对加强履职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此次学习,我感到学有所获,对我今后正确的履行岗位职责定有所帮助。现将本人的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深感学习提升公务员通用能力十分必要。

  通过学习,本人深感提高公务员通用能力,对于践行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提高公务员通用能力,是党执政能力的组织保障。党的一些列执政为民、和谐发展的政策、举措,需要各级政府、各领域部门来具体落实。公务员作为社会管理的具体实施者,需要坚定政治立场、提升管理水平、切实依法行政、驾驭复杂局面,否则,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好方针无法真实让人民受益,导致令行不止、政令不通。而学习公务员通用能力,有助于提升广大公务员队伍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等。

  提高公务员通用能力,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为破解发展难题、谋划发展思路、营造社会和谐,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尤其加强公务员通用能力学习。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提 1

  高自身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提升科学发展水平。

  二、提升思想认识,提高通用能力。

  《公务员通用能力教程》公务员通用能力概括为九种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

 通过学习,在工作中理解和运用,本人对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有了进一步认识

  对“有限型”政府的认识。政府从属于社会,由社会所决定,职责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在社会空间中,必然存在着政府无能为力或不应涉足的领域。这就决定了公务员应该正确看待政府的作用,摒弃政府“万能”观念,梳理“有限政府”、“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树立“政府――中介组织――社会”的观念。

  对“服务型”政府的认识。随着社会发展,建立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政府创新的一个基本目标,这是在市场本位、社会本位的基础上提出的,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

  对“法治型”政府的认识。我国是一个人治历史漫长的国家,人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拥有悠久的历史。大一统观念、人情至上、任人唯亲、家长制、特权现象、以权代法等仍在潜移默化地产生负面效应。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使人们对法律作用的认识有所提高。坚持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对各种行政权利明确界定,对权利运行依法监督,严格控制,应当是公务员遵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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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效益型”政府的认识。一些党员干部急功近利,“形象工程”思想严重,造成了政府管理成本太高,资源浪费以及效益低下等问题。因此,本人认为必须树立成本——效益意识。

  目前、我市正处全面建设承接产业示范区时期,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结合本人分管联系领域,我对自己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提出了严格要求。本人将以一心为公、积极向上的公共精神,以服务发展、构建和谐的大局意思,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拼搏姿态履行好岗位职责,协助市政府领导抓好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各方面工作。一方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另一方面规范行为、依法行政。

  三、落实通用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做一名优秀公务员不简单,做一名优秀领导干部更非易事,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今后工作中,我将在以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将提高自身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分管联系领域政策、法规学习,了解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最新政策规定,做到政策清、办事明。在工作中,取得成绩不骄不躁,摆正个人与群众、个人与同事的关系,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部门专业人员请教,真正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以增强自己协调事务能力和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 3

  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自律。同时,真正做到为民服务、正确运用公权。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正确看待公权、依法使用公权。所谓公权,就是是公共权力,它是不带有任何私心的权力,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既为公权,就得用公心,就得在使用权力时,一切从公共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努力成为符合人民不断提高的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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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公务员通用能力学习心得体会》

  公务员通用能力学习心得体会

  2012年,我再次参加了我乡组织的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几个月来,我较系统地进行了公务员通用能力教程、公务员素质和公务员法等诸多有关公务员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听了有关专家和老师的教导,我还与我乡其他学员相互之间介绍了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学习心得,交流了公务员行政管理工作的认识,使得我对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理解更加深刻。我深感到学有所获,对我今后正确的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有所帮助。现将本人的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提高公务员通用能力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教程》将公务员通用能力概括为九种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

  在理解和运用这九种通用能力之前,需要观念转型。第一,由“全能型”向“有限型”的转变。政府从属于社会,由社会所决定,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在社会空间中,必然存在着政府无能为力或不应涉足的领域。这就决定了公务员应该正确看待政府的作用,摒弃政府“万能”观念,梳理“有限政府”、“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树立“政府――中介组织――社会”的观念。第二,有“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当前,建立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政府创新的一个基本目标,这是在市场本位、社会本位的基础上提出的,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三,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的转变。我国是一个人治历史漫长的国家,人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拥有悠久的历史。大一统观念、人情至上、任人唯亲、家长制、特权现象、以权代法等仍在潜移默化地产生负面效应。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使人们对法律作用的认识有所提高。坚持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对各种行政权利明确界定,对权利运行依法监督,严格控制,应当是公务员遵守的原则。第四,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变。一些政府官员急功近利,“形象工程”思想严重,造成了政府管理成本太高,资源浪费以及效益低下等问题。因此,树立成本――效益意识是必须的,是构建和谐社会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公务员还要有一心为公、积极向上的公共精神,要热爱祖国、忠于人民,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一方面遵守纪律,另一方面规范行为。中纪委候觉非副主任的报告《解读公务员处罚条例》让我受益菲浅。《公务员处罚条例》是本着保护公务员的权益也书写的,其中参考了大量资料,进行了大量的调研,且充分体现了定性平等、公正公平、教惩结合、错责适应的原则,考虑问题的细致出乎意外。原以为很简单、很枯燥的条文,顿时活生起来,这对将来从事管理办法的起草是一次有益的实例教导。

  二、加强公务员行政管理能力

  公务员行政管理就是各级公务员行政机关依法对全社会的公务员事活动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公务员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行政管理的对象是全社会的公务员事活动。一切开发利用公务员资源、防治公务员害的重要活动及其由此而产生的重大社会矛盾都是公务员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公务员行政管理的内容。

  在公务员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尽可能消除公务员利开发和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人公务员的协调发展,努力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公务员资源安全供给保障体系和公务员环境安全保障体系,以公务员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公务员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公务员通用能力就是要做到强化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做到五个善于。即强化学习意识,提高适应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能力;强化效率意识,提高办事能力;强化沟通意识,提高协作能力;强化科技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做到善于取长补短,积极改进不足;善于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善于把握规律,科学分析决策;善于分清主次,突出工作重点;善于捕捉机遇,加快公务员利发展。

  三、落实通用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中央把实现公务员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到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要求要下大力气解决公务员资源不足和公务员污染问题。按照这一新的要求,公务员利部在全面历史地总结公务员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公务员利新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从传统公务员利向现代公务员、可持续发展公务员的转变,以公务员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运用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公务员利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公务员利现代化的前提。

  总之,做一名优秀的公务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在今后工作中我一要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公务员平和实践能力。二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自律,努力成为符合人民不断提高的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首页12尾页

  篇三:《依法行政培训心得体会》

  篇一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依法

  行政学习心得体会

  树立宗旨意识,是

  依法行政的根基

  努力练就本领是依

  法执政的前提。

  我们首先要认真学

  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学习既是一项义务,也是一

  项权利。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理论素养,这样才能提高鉴别是非和分析解决

  问题的能力。其次要认真学习业务

  履行执法职能,实

  现依法行政

  作为一名公民,要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作为一名行使公共权利的执法人员,除了做到上述

  要求外,更应当自觉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尤其是有一定领导职务

  的党员干部。群众会把你作为参照物,俗语说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因此,党员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课程心得体会}.

  想。{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课程心得体会}.

  篇二依法行政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

  行政(xx)学习心得体会

  xxxxxxxxxxxxxx

  xxx

  依法行政(xx)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

  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其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在实践中

  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xx)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观念,培

  养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

  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

  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

  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

  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是从事理论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较为全面和深

  层的法律认识。而职业性法律意识是指具体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属于上述职业性法律意识的一种类型。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影响

  于社会,形成一种无形力量,作用于众多的普通公民,从而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和看法。

  由于行政活动几乎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对社

  会一般法律意{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课程心得体会}.

  识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既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良好形象,强化人们对法律

  和行政机关的信任,也同样会削弱以至销蚀公民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赖。因此,转变不符

  合依法行政(xx)的陈旧观念,培养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

  1、转变“官贵民贱”

  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

  封建时代“官贵民

  贱”,行政机关及其成员与普通百姓之间无平等可言。近代民主和法制社会的建立,确立了“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使行政机关及其成员和公民处于平等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中,国

  家公务员与公民地位平等,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平等地对待国家公务员和公民。国家公

  务员与公民一样,必须同等地受法律的制约和限制。国家公务员也必须遵法守法,而不能游

  离于法律之外。二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要求国家公务员与公民享有和

  承担完全一致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政府要管理社会,它就必须拥有特别的权力。现代法治要

  求的并非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完全无差别的待遇,而强调的是“国家公务员不应当在普通法

  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三是,公民享有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因行政行

  为违法而获取国家赔偿的权利。面对居于优势地位的行政机关,公民必须获得与行政机关相

  抗衡的权利和途径。行政诉讼和国家

  赔偿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寻求保护和对抗行政机关的两条重要途径。虽然国家公务员与公民

  平等的思想和制度已在现代社会生根开花,但由于“官贵民贱”的封建思想残余仍然存在,

  加之国家公务员手握权力,在行政活动中往往处于管理者地位,也容易形成管理——服从思

  维定势。这种不平等观念既阻碍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正常交往和交流,也影响行政公正和

  行政效率,甚至可能使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恶化。因而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至关重要。

  2、转变“权大于法”

  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意识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现象如家长作风,以权压法,以权

  弃法,徇私枉法等等都是“权大于法”观念的体现。因此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

  权法定,权力有限”意识刻不容缓。

  职权法定是依法行

  政(xx)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据。“行政机关是法律的产儿。”行政机关的创设源于法律的规

  定,国家公务员的权力源于法律的授予,法律是国家公务员赖以生存的基础。与“法无明文

  规定即为公民自由”相反,对国家公务员而言,凡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国家公务员只能

  行使法律明确授予的职权,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因此,其权力具有

  有限性。职权法定和权力有限是国家公务员必须树立的法律意识。要行使权力,做出决

  定,必须首先看法律上是否有明确授予;同时,即使有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还必须按法律所

  设定的权力范围和要求去行使,而不能为所欲为。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的作用和地位日益

  提高和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力日益膨胀的现实,并不能否认“职权法定,权力有限”这一基

  本行政法治规则。其一,国家公务员因社会发展、社会需要而扩大了的权力,并不是自然取

  得的,仍然是通过法律的授予才享有的。社会对国家公务员的要求是以法律为中介得以实现

  的。其二,尽管国家公务员享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但并不能说国家公务员可以享有无限权力。

  任何社会必然有公民个人可自由生存而不受任何权力干预的空间;同时每一个国家公务员的

 权力无论多大,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域,只能在此范围内活动。其三,虽然代议机关常用笼统

  的法律语言授权行政机关,但也不说明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可以对该权力任意行使、任意

  解释。因为“不论授权法用了什么样的笼统语言,任何权力都应有限制”。同样,行政机关有

  权制定行政法规这一事实,也不能说明国家公务员可以为自己设定权力。其一,制定行政法

  规的权力是被代议机关关系委任的权力,本身具有派生性。其二,它尤其要受法律优先、法

  律保留规则的限制。即行政法规范必须与法律规范相一致,而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等重要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设定权。

  3、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公务员要尚法,执

  政过程要把法放在首位,一事当前,先考虑符合法的要求与否。心中有法,意识才能建立起

  来。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