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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1-11-08 19:00:57 浏览次数:

  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为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下面我就学习《条例》,简要汇报一下个人的几点体会,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指正。

  一要始终坚持把讲政治作为首要任务。《条例》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明确了干部工作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建设决定干部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把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必须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进一步完善信念坚定、政治过硬的甄别考量办法,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组织部门既是选干部的部门,也是“咬耳朵、扯袖子”的部门,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既加强教育、咬耳扯袖、治病于未发,又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惩前毖后,决不能一任了之,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政治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核心要求务必落实。既要注重民主推荐,又要注重日常了解,充分利用综合分析研判及岗位匹配度调查等手段,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切实把更多优秀干部团结凝聚到振兴发展事业中来,让党员干部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二要始终坚持把重发展作为关键所在。《通知》要求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组织部门要以《通知》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条例》关于强化干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考察的要求,在选人用人上,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培养选拔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干部,培养选拔在基层扎实历练,在“吃劲”岗位和艰苦地区经受磨练、业绩突出的干部,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建设一支宏达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完善干部考察体制机制改革,在干部实际考察工作中,既要注重民主推荐,又要注重日常了解,充分利用综合分析研判及岗位匹配度调查。选人用人关乎国之根基,质量意识须臾不可松懈。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是我们党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时代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为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紧紧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突出公正用人、精准科学、全面从严等要求,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公道正派,才能有识人之明、举贤之胆、容才之量,才能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在选人用人上只要坚持公道正派,其他都会变得简单起来。现实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根源,很多时候并不是对干部不了解,而是受到各种不正之风的侵扰,没有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突出强调要“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人用人上始终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坚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精准,就是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全面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科学,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真正把干部用对用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实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调整了民主推荐程序,改进了干部考察内容和方式,进一步优化选拔任用程序,有利于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知事识人,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要坚持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范围,切实提高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有针对性地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切实解决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等问题。要坚持从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出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更多地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做到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使事业在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

 世间事,成于严。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种种偏向和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质量。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充分吸收和有效衔接有关制度成果,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纳入考察程序,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强化了纪律监督的相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从严审核把关、从严加强监督、从严追究责任,不断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准确把握严格规范与提高效能的关系,坚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程序轻质量等问题,真正做到在众多可能的人选中把最优秀、最适合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严把德才标准,恪守公道正派,坚持精准科学,落实从严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