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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协议书参考

时间:2021-09-22 10:13:22 浏览次数:

  篇一:维保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中确定乙方成为甲方合同范围内的起重机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并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范围

  1、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有关规定的有偿起重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2、合同规定的起重设备清单及位置在附件 中说明。

  3、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范围:

  包括:整车(包括从动力配电柜出来的电源线)、轨道、大车安全滑线的维修和保养。 不包括:主要电机的外委修理;更换大车、起升控制箱、驾驶室保护箱、驾驶室操控台;遥控器修理;更换主梁、端梁;主梁升拱;起重机整体几何精度调整。

  二、价格与付款

  1、根据起重机具体型号规格制定相应单价,合同基价参见附件

  2、合同范围内起重设备数量共其中双梁起重机单梁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 台,摇臂式起重机 台。

  3、合同价格(含税)为:大写:每年/年(人民

  币)。如设备数量有变动,以维修保养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并按附件 中单价进行服务费用的增减,税率为建安税。

  4、付款方式:维修保养费用采用季度周期付款方式(三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甲方应

  在每季度结束后的 7 天内付款。

  5、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如继

  续合作,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 天进行协商,如对此合同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顺延。

  6、履行地点: 。

  三、维修、保养内容和要求

  (一)月度检查及维修保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每月至少应对每台起重机的使用、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维保质量,使起重设备时刻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建立月度检查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1、月度检查内容要求:

  1. 整机工作性能;

  2.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

  3. 电气(液压、气动)等控制系统的有关部件;

  4. 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润滑、冷却系统;

  5. 制动装置;

  6. 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

  7. 联轴器;

  8. 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

  9. 链条和吊辅具的损伤。

  (二)年度检查及维修保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每年至少应对甲方每台起重机设备进行两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年度全面检查及维护保养报告制度。年度检查及维护保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设备各部件所需的机油/润滑油的情况并汇报发现的渗漏;

  2、检查起升滑轮,卷筒, 大小车行走车轮及轴承等处的工况及润滑情况;

  3、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出现的任何变形情况, 如打结,挤压变形, 割伤,断股, 腐蚀, 绳索直-径变细及其它非正常磨损. 另外, 乙方还检查钢丝绳的穿法是否正确,它的润滑及绳头连接的情况;

  4、检查吊钩的磨损情况, 如扭曲变形, 裂缝, 磨出的沟槽或钩头变形等. 如果目测发现问题, 将进一步进行化学染色测试或磁力测试,已确认设备能否安全使用;

  5、检查葫芦的外围部件, 小车骨架, 维修通道, 栏杆扶手等的破损, 如焊点破损,异常磨损及其它任何非正常情况;

  6、检查整车操作运行是否平稳, 手操显示是否正确;

  7、检查电控箱及供电系统,接触器, 继电器, 延时继电器等能否正常操作,有无松/断线等;

  8、检查限位装置, 如限位开关, 报警灯, 喇叭等能否正常工作;

  9、检查马达,耦合线圈及刹车系统的接线及磨损情况, 以确定马达的运行及磨损情况;

  10、检查轨道的工况及安全装置, 如末端安全装置,轨道夹, 轨道防撞装置等;

  11、检查起重机所有机械连接部件;

  12、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

  (三)报告的提供和管理

  起重机服务报告有四种报告格式:月份检查及维护保养报告见附件 、年度检查及维护保养报告附件 、应急报告附件 和安全报告附件 。

  1、保养工作计划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甲方指定的联系人,乙方应认真履行维保内容,

  现场工作需要有照片记录,包括更换备件、保养部位、加油、安全部件状态等。 甲方对乙方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由于甲方不具备专业维修保养资质能力,因此仅对乙方是否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活动进行监督确认,其由于乙方维修保养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保养工作结束后需要甲方联系人次日内签字确认。

  2、乙方应将每台起重机每月的检查、维护保养结果,形成月份检查及维护保养报告,

  月检报告需要甲方指定联系人签字确认,报告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

  3、乙方应将每台起重机的年度检查和维护保养结果,形成年度检查及维护保养报告,

  经甲方指定联系人签字确认,并在合同执行起,每6个月递交一次。报告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

  4、应急/日常维修服务结束后需要甲方指定联系人当日签字确认应急服务工作,报告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存留一份。

  5、保养或应急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需立即提供安全隐患报告给甲方指定联系人,双方需签字确认后留存。

  7、所有起重机维修、保养记录报告单,甲方需在乙方递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甲方提出有异议的,双方协商或联系有关部门解决。

  8、保养报告、维修报告、安全报告作为现场工作的证明,也是甲方付款依据,双方必须有专人管理存档,以备查询。

  9、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报告签字时间拖延,不能作为拒绝支付款项的理由。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报告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四、通用条款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实际维修保养工作量、使用状态,合理安排维保人员,适时进行起重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维保质量,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解决,使起重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2、乙方就合同范围内起重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含节假日)。

  当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修后,白天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应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维修及时。乙方应设长期固定的服务电话: ,具体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

  3、由于乙方维修、保养、巡视检查不及时、不到位、工作失误及备件质量不过关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于甲方违章操作而造成的设备、人身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

  4、维修、保养所用备件

  4.1在保证备件质量,且价格不高于市场标准价格的原则上,由乙方提供所有备件。乙方对甲方维修、保养设备所需要的常规易损件必须储备充足,达到采购零周期;对不易损坏的特殊部件,可以给予一定的合理采购周期。由于备件不足、无现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备件付款采取按当月结算的方式,付款最迟不能超过 天。否则,待备件欠款未结清前,乙方可以拒绝为甲方提供备件。

  4.2 如果乙方提供的备件质量不过关、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供货周期较长,甲方自行采购备件,但应是有资质厂家生产、质量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提供安装、维修、保养服务。

  5、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甲方搞好起重机的定期检验工作。

  6、乙方每年至少为甲方起重机操作者提供二次免费的操作培训;根据甲方相关要求,乙方作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教育,并遵守教育要求。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求,包括员工行为规范、就餐时间、安全相关规定等,同时乙方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电工应穿绝缘鞋、设置安全围栏、作业所需的相应警示标志等。否则,甲方有权按

  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作业现场所需的场地、电源、水源等必要条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动火审批、物资出入等手续。

  9、乙方在甲方作业所需要的车辆、升降机、辅助设备设施、动火所需气体、维修保养工具、劳动保护等一切物资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除相关责任。

  11、违约责任:如有异议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仲裁。

  1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篇二: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 年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甲方厨房运作正常。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具体的委托维修保养事宜商定如下:

  一、维修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维修内容:详见附件1《委托保养内容及执行方式》。

  三、双方责任:

  (1)、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负责甲方厨房设备维修,甲方厨房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维修地点,以最快的速度清除故障。

  (2)、如遇到因气候或者交通堵塞或其他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没能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赶到维修地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在上述因素消除之后应及时赶往维修地点进行维修。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故

  障,每次扣维保费5%。

  (3)、如遇外购品配件损坏,其订购周期应及时知会甲方(国内配件最长二周,国外配件最长二月),力争尽快恢复使用。未能及时供货每次扣维保费5%。

  (4)、甲方负责厨房设备的日常保养清理、清洁及维修时的必要协作与支持。

  (5)、乙方人员的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付款方式:

  (1)、支付乙方例行保养及应急维修费用(含人工费、交通住勤、材料辅料消耗等)为一年人民币: 元整 。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正常维护,维护保养满 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6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9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一年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最后25%。乙方先开具合规发票一月内付清,每次付款 元正。

  (3)、有发票引起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计费约定:

  (1)、上述费用不含更换零配件及材料消耗费用,乙方在为甲方维修设备时,如需要更换零配件,将另行对配件进行报价,形成报价单,得到甲方认可并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后续配件更换及维修工作,其所更换的配件仅收成本费,附件2《主要零配件价格汇总表》,甲方也可选择自购配件。维修配件材料费单个材料费用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

  (2)、另外报价的配件及材料费实行季结算方式,乙方提供票据及更换确认依据,甲方需凭相关依据按实支付配件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双方各执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七、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变更,但非经双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中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修改。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厨房设备所在地法院起诉。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篇三:维保合同范本

  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担 维护保养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二、 维修保养工作要求

  三、 维修保养工作质量标准

  四、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整(RMB 元)。

  双方在此确认,本条所述之合同总金额为甲方因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工作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人工费、修理费等各项费用)。在订立本合同前,乙方以其自身的专业水准,对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状况、可能的工作量进行了充分全面的预算,因此本合同的总金额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但如乙方的工作量有缩减,则按照本条第1款所列各项目单价扣减乙方未进行的工作项目所对应的费用。

  2. 付款方式:

  1) 甲方有权在每期付款中直接扣除任何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2) 每期期末前10日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付款通知书和乙方应出具符合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发票,甲方凭上述付款通知书付款,如由于乙方未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或发票而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临时水、电等能源供应;

  2) 甲方应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基础上配合乙方的维修保养,为乙方维保提供便利条件;

  3) 甲方有权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确认,有权根据合同内容并依照国家标准的工艺和规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4) 甲方协助乙方在工程开始前了解现场情况;

  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保养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安全规范或者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所规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认真进行整改;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整改期限内未能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并解除本合同。

  7) 甲方有权接受乙方提供的免费专业知识培训。乙方应将培训内容及安排制作为合同附件。

  2.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乙方应尽的义务和维保方案进行维修保养。

  2) 乙方在每次维修保养完毕后,应向甲方通报,并详细填写书面系统维修保养报告(乙方盖章)。留一份给甲方存档。

  3) 乙方为甲方派驻的专业维修人员应做到人员相对固定。维修人员应按甲方指定的工作时间对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测试、维修等工作。

  4) 乙方协议期内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当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排出故障(如有设备损坏除外),并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

  5) 维修工程师: ,电话:

  6) 因维护、保养质量达不到合同和有关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应指导甲方操作人员及职工正确使用操作系统、设备以免人为造成的损坏。

  8) 乙方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不能因维修、保养工作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及受到业主的投诉。

  9) 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有效从业资质,并保证其派出的维修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并保证前述资格、资质及证书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资质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或批准,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

  10)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乙方注册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合法用工。乙方应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

  11) 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

  12) 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所属人员,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

  13) 乙方在全年的系统维护中,因乙方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在系统维修保养或调试中出现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同意甲方可从年度的总维修保养款项中扣除10% 作为违约金。

  14) 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可靠的,由于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中含有虚假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5) 乙方必须及时合理地解决与乙方员工的劳动纠纷,因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6) 乙方应向乙方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及法定福利和劳保用品。

  17)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18) 乙方的维修保养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完工后的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并达到甲方规定的使用要求。

  19) 乙方对维修保养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的任何变更,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

  20) 乙方应指定一名代表具体负责本工程管理,并随时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乙方代表如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证维修保养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的两天内未对代表进行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未支付的部分款项不需要再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1)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后,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损失或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2)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管辖区域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

  23) 乙方在施工期间对甲方管辖区域的现有设备设施应爱护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保持现场的整洁。

  24)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做出违法、违章行为,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

  2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避免影响大厦内业主及或周围企业的正常办公。

  26) 乙方应在每次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以及工作中产生的其他废料,负责将垃圾和废料清运出现场,并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处置垃圾和废料。

  27)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完成

  七、 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

  1. 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及相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

  保证工作安全和维保人员人身安全并承担所有参与本工程的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全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凡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安全规范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整改期限内未能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解除本合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甲方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3. 乙方在工作中必须采取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

  4. 乙方应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以下工作,保证参与本工程的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1) 涉及特种作业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和安全资质等级证明。

  2)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作业。

  3) 针对本工程实际,对每一个参与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甲方。只有考核合格者才能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上岗工作。

  篇四:维保合同范本

  ××公司

  ××系统

  甲 方:××公司

  乙 方:北京诚信视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维 护 服 务 合 同 书 200 年 月 日

  维护服务合同书

  甲方:××公司

  乙方:北京诚信视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使用方委托承揽甲方××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项目地址:

  2. 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维保总合同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元。 完税价--北京。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 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 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季度一次,全年共计四次。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 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

  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 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

  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 200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200 年 月 日终止。

  五、维保费用计算:

  六、维护保养项目:

  1、前端采集设备: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

  B.前端专业清洁。

  C.前端系统测试。

  D.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2、 总控端系统:

  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

  B.例如:监视器: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

  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

  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七、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作为本合同的

  启动资金,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一期款项。

  2. 在合同执行六个月后三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

  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 ,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二期款项。

  3. 在合同执行期满后三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

  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 ,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三期款项。

  八、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 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补充条款:

  甲 方:××公司 乙 方:北京诚信视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200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0 年 月 日

  篇五:维保合同

  智能化系统维保合同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智能系统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 小区/楼宇的智能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保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总则

  1.1 维保系统

  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 下表中的智能化系统提供维保服务,明细表以外的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范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家庭紧急报警系统;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巡更管理系统;

  访客对讲系统;

  背景音乐系统;

  1.2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1年,服务期自 年 7月 1日起至 年 6月 30日。

  1.3维保服务

  1.3.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保服务,关于此服务产品的详细规格说明见附件一《维保产品规格说明》 。

  1.3.2上门服务:乙方每周的 周六 ,为甲方提供 1次固定日期的上门服务。

  1.3.3 现场维保员: 张坤峰 ,客户服务经理: 卢捷 。

  1.3.4 紧急报修:6 小时到现场,当日解决,周一到周日8:30-17:30 提供服务。

  1.3.5 报修热线8:30-次日8:30: 手机:

  1.4 合同金额:

  1.4.1根据双方约定,本小区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1.4.2 本合同有效期为 12 个月,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1.5 支付方式

  1.5.1甲方分4 次向乙方支付维保服务费,每次支付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1.5.2 甲方自合同生效日起,每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维保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时间为当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之前。支付时间以甲方开具的有效付款凭证日期为准。

  1.6 服务范围

  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保服务计费范围,相关费用在甲、乙双方商定,并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仍可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1.6.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系统设备因使用或老化产生的故障维修费用,其中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材料费用收取不得高于市场同等品牌价格、人工费包含在本合同维修费用内。

  1.6.2 服务范围内的系统设备,如因非乙方人员故意或无意而导致的损坏,由此所产生的设备维修、整改工程,以及材料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不可抗力(例如设备老化、雷击、地震、洪水、火灾等)或业主使用过程中导致的损坏,以及因其他乙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的系统设备损坏,由此所产生的设备维修、整改工程,以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包含在本合同维保费内。

  2.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2.1 甲方权利与责任

  2.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系统维保服务所必要的技术资料,以便于更好的向甲方提供服务。

  2.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保作业,并按乙方的维保作业要求,为乙方人员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

  2.1.3 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保作业项目的竣工。乙方服务作业必须用表单方式填写由甲方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提供服务。

  2.1.4 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报修热线、手机及时通知乙方。

  2.1.5 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须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保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保作业,甲方承担该系统设备无法修复的责任。但如乙方未能在服务有效时间内完成作业恢复系统使用的,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进行系统维保作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乙方承担。

  2.1.6 甲方可对乙方的服务作业进行监督审查,甲方可以通过服务作业的确认审核、服务热线及手机、定期服务回顾等渠道,向乙方反馈相关的服务意见和建议。

  2.2 乙方权利与责任

  2.2.1 乙方严格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294-2003》的要求,对本合同范围内的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根据系统的运行状况为甲方提供系统的使用、管理和性能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以保障上述系统的应用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2.2.2 乙方按照合同向甲方提供维保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核查。每次完成上门服务,对服务内容和服务结果进行记录,提供每月维保服务报告、考核评分表评估,并递交给甲方,由甲方审核后签字确认。甲方以此作为维保付款有效依据。

  2.2.3 每季度乙方与甲方进行一次服务回顾,并向甲方递交《维保服务每季度总结》,以保证乙方能不断根据甲方的需要,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甲方。

  2.2.4 乙方对甲方相关系统的使用和操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使之能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人为损坏。

  2.2.5 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常规紧急状况的预案处理培训,以便在突发重大故障发生时,甲方工作人员能迅速控制状况,降低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2.2.6 乙方对其所整改的系统,同样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维保,并确保相关系统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行。

  3.其它约定

  3.1 终止与延续

  3.1.1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叁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认可同意后,结清服务费用,终止本合同。

  3.1.2 如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有效期届满,而甲乙双方均有意延续本合同内的所有合作项目,经双方确认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延续壹年。

  3.1.3 合同延续期的维保服务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3.2 违约处理

  3.2.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壹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内的所有维保服务,直至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乙方未能及时维保或处理应急维修时除外)

  3.2.2 本合同双方均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支付金额为本合同约定之总金额的 3 %。

  3.2.3 如果由于乙方维护保养工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完成,甲方有权从当季维保服务费中扣除 5 %的费用作为罚款。

  3.2.4 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在合同执行所在地的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3.3 合同效力

  3.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以前所订的一切及乙方对甲方所作的相关承诺,若与本合同之约定有冲突者,概以本合同之相关约定为准。

  3.3.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相关补充约定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文本为准。

  3.3.3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和必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3.3.4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由双方各执两份。

  4.双方代表签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