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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教案,,项目七,资源税类

时间:2022-12-10 08:50: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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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 》 教 案 教师:

   序号:07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上课地点 学习内容 项目七 资源税类 课时 4 教学目标 素质目标 1 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2 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3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助、团队互助的意识 4 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职业情怀 知识目标 1 掌握资源税的构成要素 2 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构成要素 3 掌握耕地占用税的构成要素 4 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构成要素 5 了解资源税类的税收优惠 能力目标 1 会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2 会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3 会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4 会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教学重点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难点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目标群体 高职财经类专业学生 教学环境 理实一体化教室 教学方法 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 时间安排 教学过程设计 【项目引入】 美华实业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142325*******0V5EC)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 月承包一煤矿,承包期为 15 个月,付承包款 100 万元。前几个月为投入期,5 月投产,6 月正常运转。6 月财务部门提供的资源税计税资料整理后如下:①6 月对外销售原煤 10 000 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 500 元/吨;②6 1 课时 掌握 难点 月后勤部门领用原煤 10 吨。已知原煤适用资源税税率为 5%。

  另外,美华实业公司财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 2021 年第二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资料如下:美华实业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为 30 000 平方米,其中含 2021 年 5 月 31 日新征用厂区附近的两块土地共计 3 600平方米,一块是征用耕地,面积为 3 000 平方米(已征耕地占用税),另一块是征用非耕地,面积为 600平方米。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为 2 元;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税额为 30 元。

  任务:(1)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税额。

  (2)填写纳税申报表。

  【相关知识】 一、资源税 (一)资源税的基本要素及税收优惠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019 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题是:“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旨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激发人们形成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

  思考青年学生如何为保护自然资源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呢? 1.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1)能源矿产。包括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煤成(层)气,铀、钍,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地热。

  (2)金属矿产。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3)非金属矿产。包括矿物类、岩石类和宝玉石类。

  (4)水气矿产。包括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和矿泉水。

  (5)盐。包括钠盐、钾盐、镁盐、锂盐,天然卤水和海盐。

  2.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3.资源税的税率 资源税税目税率如表 7-1 所示。

  4.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① 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② 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是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销售额。销售额为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①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文 化 小课堂 案例 案例 了解 1 课时 掌握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c.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d. 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e. 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2)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或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 7-1】某油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3 月开采原油 5 000 吨,当月销售 3 000 吨,每吨不含税价为 2 000 元,开采过程中加热自用 100 吨。已知该油田原油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 6%。计算该油田 3 月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

  解析:根据规定,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免征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原油销售的,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3 00020 006%=360 000(元) 【例 7-2】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4 月销售自采原煤收取不含增值税价款合计 800 万元,其中从坑口到车站的运输费用 20 万元,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费用 10 万元,均取得增值税发票。已知该煤矿原煤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 5%。计算该煤矿 4 月份应缴纳资源税税额。

  解析:因为煤矿的征收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本题计税依据为原煤销售额,减除运输费用和装卸、仓储费用。

  该煤矿当月应税产品销售额=800-(20+10)=770(万元) 该煤矿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7705%=38.5(万元) (三)资源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2.纳税期限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1)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2)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

  (3)海上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征收管理。

  4.纳税申报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要素及税收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 难点 案例 了解 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表 7-3 所示。

  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为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的适用税额求得。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例 7-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实际占地面积为 25 000 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甲企业所在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税额为 2 元。计算甲企业 2020 年度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解析: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5 000×2=50 000(元)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 1 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期限 0.5课时 了解 了解 案例 了解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3.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4.纳税申报 三、耕地占用税 (一)耕地占用税的基本要素及税收优惠 耕地占用税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020 年 6 月 25 日是第三十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耕地是人类获取粮食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查阅我国的“耕地红线”?思考青年学生如何为保护耕地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呢? 1.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3.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税率如表 7-5 所示。

  4.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情形可以减征或免征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2)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 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3)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率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4)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2.应纳税额的计算 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是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率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例 7-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5 月经批准占用市郊区耕地 40 000 平方米用于建设新厂房。已知耕地占用税税率为 35 元/平方米。计算甲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税额。

  解析: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税额=40 00035=1 400 000(元) (三)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素 质 小课堂 1.5课时 掌握 难点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2.纳税期限 耕地占用税按照“先缴税后用地”的原则一次性征收。

  3.纳税地点 耕地占用税由耕地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4.纳税申报 四、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要素及税收优惠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土地增值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