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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上讲话

时间:2021-11-05 12:17:49 浏览次数:

  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委要求,全省各级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由省民政厅牵头担任组长单位,省财政厅、司法厅为副组长单位,成立指导小组进行工作指导。今天,我们召开指导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处于社会建设与管理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各行各业,团结带领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扎实搞好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省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近3.4万个,遍布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众多、层次多元、功能独特的组织体系。但也应看到,我省新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自身建设比较薄弱,扶持措施尚不完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推动新社会组织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有利于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扶持措施,从而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

  新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党组织是党开展基层工作的重要载体和阵地。近年来,我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纳入议事日程,各级不断加大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具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基本建立了党的组织。但从总体上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党组织覆盖率较低,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利于团结凝聚各阶层和领域的人民群众,及时吸收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不断补充党的新鲜血液,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增强新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新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我省新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还有相当差距。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强化新社会组织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新社会组织的社会参与积极性,优化新社会组织服务功能,调动广大群众的热情,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准确把握以下目标要求:

  (一)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我省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紧密联系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践,着眼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切实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显著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作用。

  (二)明确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是新社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重点是党组织领导成员。学习实践活动要吸收新社会组织非党员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应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已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已参加第一批或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组织应根据新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高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符合条件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应抓紧建立,并按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党员但未达到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其中已参加所属党组织实践活动的党员要联系新社会组织相关人员,共同查找该组织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党的建设。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新社会组织“强基工程”,探索党建工作新的管理模式。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推进科学发展的执行力,把党员队伍建设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新社会组织增强守法意识和大局观念,健全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推行管理层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过硬的职工队伍,确保新社会组织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自律诚信,优化中介服务,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发挥积极作用。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新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有效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以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己任,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四)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应遵循以下几个具体要求。一是要更加注重取得实效。要围绕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三个方面,针对职工、会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反映,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收到实效。要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利的实事好事,使群众能够看得见、感受到活动的实际效果和变化。二是要更加注重简便易行。要力戒形式主义,在坚持学习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新社会组织设计有吸引力,好操作、易落实的学习方案,学习内容要通俗易懂,学习形式要喜闻乐见,学习时间要灵活合理,做到既保证学习效果,又节约人力、物力。三是要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要区分新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和特点,找准各类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增强针对性和可行性,因地制宜地提出不同要求,因事制宜地解决突出问题,因势利导地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放在本单位科学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中来谋划、安排,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要与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主要出资人主动联系,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的沟通,广泛进行互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切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同时,要保证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并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一)学习调研阶段,要立足于边学边悟,形成发展共识

  学习调研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的起始阶段,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讨论,调研走访。要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规定书目,学习中央和省委的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要联系行业、事业实际,学习新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广泛组织开展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在抓好学习的同时,新社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学习实践活动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将调研成果上升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制度措施。

  (二)分析检查阶段,要立足于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分析检查阶段是承前启后、将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分析检查。要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加强团结。要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执行政策、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新社会组织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其他单位要撰写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材料)的起草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充分反映本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三)整改落实阶段,要立足于解决突出问题,完善规章制度

  整改落实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党员人数较多的新社会组织要按照要求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其他单位要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整改落实方案要立足于实际,针对查找出的重点问题,找准“病源”,开好“药方”,直达“病灶”,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党的建设方面,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应及时进行整顿,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在自身建设方面,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强化自律诚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新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水平。在发挥作用方面,要着力提高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的能力,提高与政府及其他社会力量合作的能力,提高中介服务和公益服务能力。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解落实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整改落实方案要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根据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补课”。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一次“回头看”,看思想认识是否得到提高,党的建设是否得到加强,能力建设是否得到完善,功能作用是否得到发挥,进一步巩固成果。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省民政厅牵头成立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学元,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江建平,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许同禄担任;成员由省经信委、农林厅、建设厅、科协、社科联、供销社等有关单位组成;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和4个巡视指导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参照指导小组的做法,牵头组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民政和有关部门的力量,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办公设备。地方指导小组在接受同级地方党委领导的同时,要加强与省指导小组的联系与沟通,重要情况、文件要及时报告和备案。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和具体指导。指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要设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成员不少于3人。要通过指导小组、地方党委、相关部门和新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与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

  (二)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新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一、层级多元,加上党建工作薄弱、党员隶属关系复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难度比较大,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在完成学习实践活动“规定动作”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各类新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找准着力点,精心设计“自选动作”,做到鼓励创新、注重特色、形成亮点。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加强党群互动,吸引各方广泛参与。要以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实事求是查找分析问题,查找分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力争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建立一批应该建立而尚未建立的党组织,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组织发展的大事难事,促进新社会组织积极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将宣传工作贯彻学习实践活动始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精心组织编辑工作简报,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大力宣传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典型和新成效,大力宣传新社会组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展现出来的新风貌、新风采。

  同志们,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社会组织工作中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牢记中央和省委的信任和重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确保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谢谢大家!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流泻的月光,笼罩着浓浓的思念,倾泻了一地的氤氲,洁白的光辉,是我真切的祝福,轻轻洒落在你的四周,愿平安,好运包围着你,愿快乐,幸福伴随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