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调查报告 >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县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县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1-10-27 14:31:25 浏览次数:

 县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 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 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 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

 今年已支出资金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万元,职业培训补贴 万元,创业培训补贴万元,社保补贴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 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万 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 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万元,其他支出万元。截止到目前 滚存结余万元。二、 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 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 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 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 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 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 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 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 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 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 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 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 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 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 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 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 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 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 (秭人社

 [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 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秭人

 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 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 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 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 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 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 用的公开性。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 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 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 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 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 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 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 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 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 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 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 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 法》(鄂人社发〔XX! 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 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 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 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 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 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 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