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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培训总结 [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共)]

时间:2021-10-24 17:29:12 浏览次数:

 卫生局医疗监督工作方案(共2篇)

 第一篇

 为动态掌握我市食源性疾病分布及其变化趋势, 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根 据省卫生厅等八个厅局《关于印发XX年省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XX年工作开展基础 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为加强对我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的组织领 导,确保工作按质按量完成,成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 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主动监测,掌握我市食源性疾病地区和人群 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 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规律、制 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病例监测

 1、 市人民医院为主动监测哨点医院。

 2、 监测病例定义

 监测病例为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 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3、 病例信息采集

 由市人民医院接诊医师负责对符合监测病例定义 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一般情况、临床症状、 体征和饮食史等。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4、生物样本采集与检验

 市人民医院接诊医师依据监测病例定义,采集病 人的粪便或肛拭子样本。采集生物样本数不得低于10 份/周,若一周内符合病例定义的腹泻病人低于 10例,则须全部采集。全年市人民医院在完成规定数量的样 本检测任务基础上需同时备留100份生物样本用无菌 甘油肉汤保存后立即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70 C冻存, 由市疾控中心统一于11月底前送省疾控中心检测复 核。采样要求

 病人排出新鲜粪便于无菌容器内,用 4支无菌棉 拭子多点采集粪便样本,插入cary — Blair运送培养 基内,棉拭子应尽量全部插入培养基内,以保证弯曲 菌所需的微需氧环境,迅速拧紧管口。样本编号

 用记号笔清楚地在采样管和采便杯上编号,并写 上姓名、性别。

 样本保存

 用于细菌检测的粪便样本:cary — Blair保存的棉拭子样本放置室温保存

 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两种。

 样本检测与运送

 市人民医院微生物检验室应立即对本院米集送达 的样本进行前期大便培养和生化反应,对发现的可疑 菌落样本要立即按规范要求送至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 验室做进一步血清学分型。实验室完成检验后,市疾 控中心要汇总样本检测结果,填报《食源性疾病监测 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样本 致病菌分离菌株登记表》,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同时,在每月的第一、三周检验 实验室将前两周分离的菌株集中送至省疾控中心。市 疾控中心要不定期加强对市人民医院检验室检验技术 环节的支持与指导。信息报送

 市人民医院每天将《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送 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于每月 10日前汇总、 上报上月病例数、采集的生物样本数、已检测样本数 及检验阳性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流行病学调查

 1、 调查对象

 出现以下情况时,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要及 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市人民医院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 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病 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病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 现短时间内集中或分散出现超过既往水平的症状相似 或原因不明的食源性病例;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发 现短时间内集中或分散出现病原体特征或食源性致病 菌血清型一致的食源性病例。2、 调查内容与程序

 市卫生局收到异常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病原 体信息后,进行信息核实和暴发识别。当确定为一次 同源暴露所致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时,立即组织市疾控 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人群疾病调查、 相关因素调查及实验室检验。调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 病例搜索、个案调查、数据分析、相关因素调查、实 验室检验以及调查结论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方法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流 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执行。

 3、信息报送

 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后,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填报《食 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个案调查表》、《病例信 息一览表》,并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报告系统及 时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经市疾控中心审核后上报省 疾控中心。为了保证监测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提高监测工作 质量,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要建立相应的质量控 制措施。技术培训和指导

 1、 市疾控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负责开展各自单位监 测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监测 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意义等,提高主动监测工作质 量。2、 市疾控中心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应熟练掌握 流调程序,明确病例和对照纳入标准,明确调查意义, 了解设计原则,熟悉调查表内容,掌握调查询问方法。

 对调查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调查。数据审核与管理

 市疾控中心负责我市所有监测数据的审核,保证 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

 考核指标

 1、 市人民医院监测病例标本采集率、采集质量、 样本送达及时率需达到100%监测结果报告及时率和 反馈率均需达到100%;实验室病原学检测鉴定的准 确率需达到95%以上。2、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原始记录、工作总结等技 术资料归档率和完整率等需达到100%我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专项经费由市疾控 中心统一管理,疾控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 的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落到实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 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早期发现 危害因素、早期识别疾病暴发、及早进行预警与防控, 最大限度降低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人群危害。各单位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定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监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协调,信息互通。市疾控中心和市人民医院 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沟通解决工 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工作信息进行适时沟通。加强督查,追究责任。市卫生局将对各单位食源 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 诿扯皮、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严肃处第二篇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 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 全和健康权益,根据上级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通过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打 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巩固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 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建立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 医疗服务秩序持续不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权益。工作内容

 1、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 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 招摇撞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非法行医活动。2、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 违法行为,进一步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3、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 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 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 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的工作 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 妊娠手术的行为。5、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的行为。

 6、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7、 严肃查处非法采供血的行为。

 工作重点

 以乡村、社区街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易发 非法行医区域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摸排、 检查和整治。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XX年打 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及摸底阶段(XX年3月1日 -3月20日)

 1、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各 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并直接负责组织全市民营医院开 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工作。2、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疾控中心、地病站、 保健所、海螺医院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工作。

 3、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做好 自身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重点要组织好本辖 区内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自 查自纠工作。4、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 辖区非法行医集中摸底排查和日常监控工作,要充分 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职责,成立专门 的工作小组,通过充分调动村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积 极性、走访村委会和有关居民等有效措施,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明察暗访,在 3月20 日前务必要对辖区无证非法行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 底地集中摸排:⑴摸排辖区内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诊所、门诊部、 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 医、超出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 为;摸排近年来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是否“死灰复 燃”,是否已确认中止了违法行为;

 摸排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漏查或新发的无证行 医以及未经审批的各类义诊、药店内坐堂行医、非法 的采供血等非法行医活动;(4)摸排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非法开展 放射诊疗活动;

 自查自纠以及摸排情况上报等工作要求由卫生局 卫生监督所具体安排。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XX年3月 21 日-9 月 30 日)

 在市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领 导下,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前期摸排情况,精心 组织,集中力量,对无证行医重点整治区域加强巡查, 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对各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依据《行 政强制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严格按规范 程序从严查处,同时要注意在实施扣押等强制措施时, 要注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钉子户”以及其他 重点户要采取"先取证",在获得当地政府、公安机 关支持后再行强制措施,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我局。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做好相 关协作配合工作。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分析总结阶段(XX年9月 30 日- 10 月 30 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对无 证行医进行监控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继续做好 无证行医的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卫生局 卫生监督所要对重点区域加强复查,对屡教不改的无 证行医“钉子户”,要及时向市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报告,以便及时有效处置。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打击无证非法行医,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是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 认识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 领导亲自抓,制定有效措施,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 照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域的整治力度,切实做到“全 面清理整顿,严厉处罚一批,坚决取缔一批”。要认 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上级交办和转办的案件,做到 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沟通,联合协作。要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中与公安、计生、食药监、工商等建立的部 门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照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 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移 送公安机关。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 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提高人 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择医。要 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 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报道,震慑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