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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职责_国土局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1-10-27 14:24:40 浏览次数:

 2018 年国土局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情

 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政府督查室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 整合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陕政督 [2013]124 号)文件要求,我县 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县编办已批准成立,办公场所、设备、登记大厅 已落实到位,即将挂牌开展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完成情况市、县编办分别下发了《关于 xx 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的通知》 (汉 编办字〔 2015〕 37 号)和《关于我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关事项的通 知》(略编办发〔 2015〕10 号),明确了我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和职能整合。一是同意设立 xx 县不动产登记局、 xx 县不动 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和基层不动产登记所; 二是定员定岗, 在国土局 设立县不动产登记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设局长 1职(正科级, 由国土资源局领导兼任) ,副局长 1 职(副科级),不动产登记交易服 务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副科级,设主任 1 职, 事业编制 15 名;三是职责整合,将县住建部门承担的房屋产权登记 和房屋转移登记职能、县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职能、 县林业部门承担的林权登记职能全部划入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动产工作推进情况

 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设置市、 县编办已批准同意。

 办公场所和登记 大厅现已落实,办公设备等硬件基本到位,不动产登记局、交易服务中心和基层登记所已挂牌,公章也已刻制,工作流程、职责、制度已 拟定。因我县县级领导尚未调整到位,人员整合未确定,外单位办公 人员尚未到位。我局正严格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七个到位”的工作 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 11 月底服务中心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通过。同时,确定横现河街道办事处下辖 7 个村为农村房地合一调查试点, 为农村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准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