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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殡葬条例改革 [乡镇有关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7 13:14: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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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头镇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落实居民死亡一律火化政策,切实提升火化率。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9月30日至年底全镇内居民死亡火化率达到50%以上,到2019年二季度全镇居民死亡火化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营造浓厚殡改氛围,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殡改工作高潮。

  全面提升居民死亡火化率。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

  各村(社区)党总支和下辖党支部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充分利用既有移风易俗工作平台,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等,利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居民死亡后,必须由各村党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带头上户做火化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每天定时通过“村村响”广播播放殡改政策内容,每天不得少于30分钟。定期在村级微信群内发布殡改政策、全镇最新殡改动态及殡改典型。各村(社区)要将带头典型、村级殡改工作动态以图文信息形式报送民政办,便于及时宣传推广,形成浓厚殡改氛围。

  (三)畅通居民死亡信息实时时报送渠道

  各村(社区)自行设立殡改信息员,建立居民死亡信息实时报送网,确保第一时间(白天3小时内,晚上次日8点以前)掌握辖区内死亡信息,并第一时间报送民政办。民政办将每周对各村居民死亡信息漏报、迟报情况进行通报。

  (四)压实村级责任

  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与季度考核。从9月30日起到年底,火化率低于50%时,每少一个百分点,在村(社区)绩效考核中扣0.1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对火化率达到100%的村(社区)奖励8万元,火化率达到80%的奖励4万元,低于50%的扣村级年终绩效2万元(火化率和奖励按季度核算)。

  (五)建立上户火化动员工作机制

  由各村(社区)总支书记牵头,成立火化动员工作小组(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联村干部、下辖支部书记、片区村干部、民政专干为成员,由民政专干任资料员),负责辖区上户火化动员工作。民政办将根据各村死亡报表对上户做火化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各村上户火化动员工作情况进行周通报。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3日)

  各村(社区)分别设立信息员,建立居民死亡信息实时报送网,成立微信群。

  各村(社区)成立火化动员工作小组,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由火化动员工作小组、信息员参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结合辖区殡改工作情况制定村级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龙杠进行摸底,并上户做龙杠销毁动员工作。

  开展宣传发动。采取“村村响”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政策,使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

  资料报送10月3日上午1200前向民政办报送火化动员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加盖村支两委公章)、居民死亡信息实时报送网人员名单(分片区、附联系电话,并成立微信群)、村级殡改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会议照片和签到册、龙杠摸底表(件附表)、“村村响”广播殡改政策时间安排表(盖公章)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阶段(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下旬)

  殡改宣传工作

  各村采取“村村响”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政策。民政办将根据各村报送的“村村响”广播计划对殡改政策宣传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龙杠销毁工作

  民政办按照各村摸底龙杠销毁难易程度制定销毁计划。对销毁难度大的,各村(社区)负责龙杠持有者详细情况摸底,并配合民政办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10月7日前完成15副龙杠销毁,10月底完成全部销毁任务。

  龙杠销毁奖补标准单龙杠每副1000元,全套每副3000元。

  火化上户动员工作

  居民在白天死亡的,村干部必须3小时内上户,居民在晚上死亡的,必须在早上8点前上户做工作。如遇火化上户动员工作效果不理想的,在阻止遗体入殓的前提下,全面调查掌握丧属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民政办,并共同研究制定综合处置方案。

  事后,资料员要将上户工作照和上户情况以图文信息报送民政办。要求居民死亡上户火化动员工作达100%。民政办将对各村上户火化动员工作进行周通报。

  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殡改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居民死亡信息,龙杠销毁、上户火化动员,带头火化典型,殡改先进做法等信息。居民死亡信息即时报送,其它信息当天报送。民政办将对各村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周通报。

  资料报送即时报送居民死亡信息,当天报送龙杠销毁、上户火化动员、殡改典型案例信息,微信群内殡改政策宣传截图等。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考核(2018年12月)

  对各村(社区)殡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2019年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整理日常工作督查情况,对殡改工作不力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并严格按照绩效考核要求予以落实。

  总结和推广各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研究制定规范殡葬行为、加强殡葬管理、切实提升火化率的长效机制。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罗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殡葬改革的方案

  为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国土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28号)和《湖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汨罗市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党风政风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贯彻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推行低标准占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控制乱埋乱葬。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广泛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

  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清理历年以来违规在禁止区域修建坟墓、超面积修建坟墓、为活人修建坟墓、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以及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国省道沿线区域违规修建坟墓,大肆占地修建豪华大墓,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等突出问题。

  整治原则和方法。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入户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法,促使坟墓监护人积极主动整改。对能够迁移的或必须迁移的坟墓,迁入公墓或国家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对不需要迁移的坟墓,应当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原则上对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把占地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以内、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达到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的效果。对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间顶风违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纳入镇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要将殡葬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广泛宣传殡葬管理和土地、林业等法规政策,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给予奖励。

  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条件,落实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服务需求,特别要照顾困难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和公开服务收费价格。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范围、方法及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村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坟墓以及生产销售墓碑的业主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镇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调查清理出来的问题,由各村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村干部入户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实行集中整治。

  (三)督办检查、总结验收阶段。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对成绩突出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村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于法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邹建波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全体联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村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实行联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 镇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以及不积极做好工作导致亲属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年崇仙乡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19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