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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感想领悟

时间:2022-10-24 12:50: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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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感想领悟(完整文档)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明确划定了 15 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红线,剑指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能上能下”是时时更新组织肌理、保持队伍鲜活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

 要让“有为者”有位,畅通“应上尽上”大通道。干部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瞄准的是“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目标,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应上尽上”激励“千里马”竞相奔腾,达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的效果,为各线事业源源不断输送新鲜力量。关键是务实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有想法、有冲劲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甩开膀子向前冲。对“上”的干部,根据人岗相适安排工作,量才适用,用得其所,敢于给平台大胆提拔使用给位子,让担当者有甜头、有奔头,引得干部竞相作为。

 要让“尸位者”失位,解决“能下真下”是痛点。“上去不易下来更难”似乎成了潜规则,根源在于“上荣下辱”的“官本位”思想,一些领导干部滋生了“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思维定式,“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还有苦劳”的“铁交椅”心态,一心只做位子上的“太平官”,工作上的“二传手”,搞“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人主义。15 条红线出台,内

 容严实相济,特别是将“政治能力、理想信念、担当精神”置于首要位置,突出鲜明的政治属性、科学的价值导向和严密的各式情形,直击痛点、直达病灶,掀起一场推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纵深化自我革命,让“南郭先生”“好好先生”们无处遁逃,将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落到实处,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实现能上能下,关键在组织人事部门把好“关口”。天下大务,莫过赏罚。组织部门是选人用人的把关者,干部能上能下的守门员,更需彰显用人正能量,既要有敢于硬碰硬的严管,还要有日常暖一暖的厚爱。形成干部“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台上与台下的“全息画像”,精准管理、靶向识别,分层分类进行预警提醒,避免“误伤”干部,挫伤积极性。让该上的干部及时上得去,让该下的干部随时下得来。对于“下”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置之不理,要建立相关干部管理档案,加强跟踪教育,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帮助解开心结,根据个人问题制定培训清单,让干部“下”得服气同时振奋干劲。

 学习遵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体会心得 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 10条修订为 15 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

 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不仅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更要把考察方式从“屋内”改到“院外”,让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依据工作实绩来论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同时,也要着眼解决“只考不用”“一考了之”等问题,注重推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使用、教育管理相结合,与干部“能上能下”相衔接。

 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能下”是治标,“能上”才是激励的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为干部“压担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底线与拼搏共进的奋发意识。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也要加强关心关爱,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要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强化党性教育、心理关爱和回炉培训,对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可以重新选拔使用,真正让干部“下得来”,更“上得去”,真正激励广大干部新征程上奋力担当作为,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调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正道则水直流,渠失范则水泛滥。”干部工作,以人治则千头万绪、难以理清,以制度管则能纲举目张、顺藤摸瓜。要积极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突出从严选拔任用、从严监督管理,疏通干部上下“双通道”,推动能上能下落到实处。

 拓宽发展空间,让能者“上”。干部工作的本质就是为党的事业选拔任用合适人才,择业用人是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选干部、配班子要敢于打破身份、年龄等壁垒,着重看干部德才素质、看工作需要、看人岗相适,为干部成长成材搭建广阔舞台和空间。首先,要敢于突破身份“壁垒”,创造不同身份之间干部的合理流动制度,允许人才在编制之间流动,拓宽事业干部成长空间。特别是对一些业务性强、缺乏合适人选的行政岗位,注重从专业对口、表现优秀的事业干部中调任,形成岗得其人、人适其岗、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其次,要敢于打破大龄干部“天花板”,不以年龄论职位,将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大龄”干部、“老黄牛”干部提拔或调整到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引导其继续发挥作用,消除“提前到岸”思想。再次,要敢于打破晋升

 的“隐形台阶”,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坚持以工作实绩、工作勤勉度、德才表现等作为提拔晋升的“硬杠杆”“铁标尺”,让有为者有位,推动干部用当其时。

 疏通干部出口,让庸者“下”。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只要不犯大的错误,被提拔上来的干部一般只有到退休才能下来,这在干部管理上似乎成为一种惯例。加上“上荣下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等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很多领导干部对“向下”调整存在抵触情绪,所以实际工作中往往面临很多阻力。推动干部“能下”,关键要在健全制度、按制度办事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疏通干部出口,让庸者“下得了”、劣者“出得去”。要认真对照《规定》明确的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综合运用一线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式找准“下”的对象,坚持“不换状态就换人”,采取免职、降职、交流、改任等形式进行调整,让“庸懒散”者坐不住。同时,要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改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下必有错”的传统看法,在全社会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逐步对“下”脱敏,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注重帮教转化,让下者“进”。把不适岗的干部调下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让干部时刻充满对岗位、对权力的敬畏感,切实增强“不适岗就下岗、不履职就免职、不尽责就问责”的危机

 感。因此,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还要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教育相结合,对调整下来的干部不“贴标签”,扎实做好思想工作和后续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位干部的工作潜能。一方面,要在思想教育上“卸包袱”。针对被调整干部思想上消极懈怠、心灰意冷,工作中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等问题,组织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说明“下”的理由,点透问题、剖析原因、指明方向,使干部认清自身问题,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另一方面,要在从严管理上“增压力”。探索回访帮扶制度,对受调整干部思想状况、工作态度、实绩表现等进行回访、帮教。通过专题培训、红色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受调整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此外,要在重新使用上“给位子”。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重新选拔任用或予以晋升职级,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这是自 2015 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 7 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 8 月 19 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 月 8 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

 《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

 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 7 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

 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

 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如,“(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

 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的自觉。

 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难题,一直将建立能上能下制度机制摆在重要位置。2015 年 6 月 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时隔七年,《规定》再次完善,着力以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七年之变”,变的是范围,不变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成果,扩充了覆盖范围,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并纳入,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