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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良庆区小学招生入学和地段划分方案公示

时间:2021-10-16 09:30:48 浏览次数:

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广西南宁良庆区小学招生入学和地段划分方案公示,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小编为您发布的资讯。

  6月8日晚,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发布《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试行)》和《南宁市良庆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为6月8~22日,共15天。

  为确保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地段划分更科学、合理、合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拟定了《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试行)》和《南宁市良庆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为:2020年6月8日-6月22日,共15天。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并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请传到邮箱lqjy07714505255@163。联系电话:0771-4505255。

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试行)


  根据《南宁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精神,结合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试行)如下:

  一、本市城区户籍生源排序方法

  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下同)户籍生源应安排在地段学校就读。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量的生源在区域内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以商品房交房日期或自建房建房日期先后排序);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以商品房交房日期或自建房建房日期先后排序)

  (五)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六)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顺序和需提供的证件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如下顺序统筹安排。

  (一)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明晰家庭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参考本地户籍生源入学(二)至(四)排序);

  (二)在本市城区内产权明确的房产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和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等证明材料(以拆迁补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三)夫妻双方(或单方)在南宁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缴费证明及银行对账单(按先双方、后单方原则,以累计父母双方缴费月份多少排序);

  (四)夫妻双方(或单方)在良庆区范围内单位、企事业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或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按先双方、后单方原则,以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五)在本城区租赁合法房产居住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优先安排本城区内的居住证,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时间先后排序)。

南宁市良庆区2020年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


  (一)那马、大塘、南晓、那陈4个镇,由各镇中心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招生地段。

  (二)城市小学和良庆镇中心学校及所辖各完小招生地段划分如下:

  1.大沙田小学

  银海社区,志远社区,金象社区(除划给大联小学、五象小学的地段以外),荣光南路1号。

  2.景华教育集团景华学校(小学部)

  景华社区、五象社区。

  3.阳光教育集团阳光新城学校

  阳光新城小区。

  4.阳光教育集团阳光新城学校五象岭北校区

  恒大绿洲、五象岭一带(吉象路以东,吉象路和建设路交叉路口至建设路和五象大道交叉路口以北、五象岭路及以南)。

  5.大联小学

  三叠石社区,银沙社区(含新坡40-44队,除划给五象小学的地段以外),金象社区的五象大道(原金沙大道)沿线,欣荣自建房小区(五象大道185号)。

  6.玉洞小学

  玉洞村,坡洋社区(除春蕾小学地段外),玉龙社区。

  7.五象教育集团五象小学

  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至平乐大道与玉凤路交界以西,平乐大道与玉凤路交界至玉凤路与宋厢路交界以南,玉凤路与宋厢路交界至宋厢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西、宋厢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玉凤路交界以东、五象大道与龙堤路交界至五象大道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北、五象大道与龙堤路交界至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以南、五象大道聚丰苑、银沙四片区(东风北路以东,不含新坡40-44队)、银沙五片区(银沙大道以东)、金象三片区(即光明街一巷至九巷,金沙碧园自建房小区2-A至2-K)、好和家园。

  8.那黄小学

  那黄村,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处至宋厢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东,平乐大道以东,玉洞大道以北,那黄大道以西,五象大道以南,玉洞大道56号,良玉大道30号。

  9.那平小学

  那平村,银海大道与平乐大道交汇处以南。

  10.景华教育集团百灵路小学

  前进社区、锦绣社区。

  11.体强路小学

  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至宋厢路与龙堤路交界以东,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至光明澜湾九里以北,龙堤路与宋厢路交界至光明澜湾九里以南,光明澜湾九里以西,(除好和家园、龙佑街1号外)。

  12.良庆镇中心学校

  本部:良庆社区(除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南宁市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南宁市五象教育集团庆林路小学地段外);各完小招生范围为本村委辖区。

  13.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

  平乐大道35、37、39号,坛兴路27号。

  14.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

  五象大道688号。

  15.滨湖路小学五象校区

  合景天汇小区。

  16.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

  天誉花园小区。

  17.秀田小学五象校区

  东风路与凤凰路交界至与绕城高速G7201交界以东、东风路与凤凰路交界至玉岭路与凤凰路交界以南、玉岭路与玉洞大道交界至玉岭路与凤凰路交界以东、玉洞大道与玉岭路交界至与玉象路交界以南、玉象路与玉洞大道交界至与绕城高速G7201交界以西、绕城高速G7201与玉象路交界至与东风路交界以北。

  18.五象教育集团金龙路小学

  龙堤路与宋厢路交界处至宋厢路与玉凤路交界处以西,宋厢路与玉凤路交界处至玉凤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以北,玉凤路与平乐大道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处以东,平乐大道与龙堤路交界处至龙堤路与宋厢路交界处以南。

  19.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

  平乐大道与明辉路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新平路交界处以西,平乐大道与新平路交界处至新平路与玉象路交界处以北,新平路与玉象路交界处至玉象路与明辉路(在建)交界处以东,玉象路与明辉路(在建)交界处至平乐大道与明辉路交界处以南。

  新建学校地段划分:

  1.五象教育集团宋厢路小学

  龙佑街1号

  2.春蕾小学

  红玉路以东,凤凰路以北,玉岭路以西,玉洞大道以南,红玉路5号

  ▲春蕾小学设计方案图。图源:良庆区教育局

  3.银岭小学

  玉泉社区(除红玉路5号外)

  ▲银岭小学设计方案图。图源:良庆区教育局

  4.五象教育集团庆林路小学

  良兴路以南、延庆路以西、玉洞大道以北、良泽路以东、庆林路以南、丰庆路以东

  5.平乐小学(迁建)

  平乐村、金良路21号、金海路27号、平乐大道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