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文档下载 > 2020年海南海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0年海南海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1-09-25 10:29:49 浏览次数:

2020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为了让考生及时获悉相关事宜,今天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2020年海南海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供各位考生的查阅,更多公务员考试方面的资讯,请关注小编的更新。

  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拟对入围海口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将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9月22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一号楼一层1039室),联系电话:0898-68710523;

  (二)中共龙华区委组织部(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6楼604组织部会议室),联系电话:66567950;

  (三)中共琼山区委组织部(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机关办公大楼7楼731室),联系电话:65883106;

  (四)中共美兰区委组织部(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0楼1011室),联系电话:65322972。

  四、资格复审内容

  根据《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供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各1份)由招录机关留存。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历并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职位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

  (五)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七)职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八)定向生和委培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九)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要求其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