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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时间:2021-11-04 14:01:59 浏览次数: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X府办(20XX)X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打击交通领域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作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自20XX年5月1日起发起交易到20XX年8月31日止完成交易的我县所有必须招标的交通工程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公共资源交易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 ? ? 1、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定倾向性、限制性条件、或者过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劝退潜在投标人,倾向性招标、违法发包,成交确定中标人后无故取消交易活动,不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标后管理不到位等;

 ? ? ? 2.投标人之间窜通投标,采取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 ? ? 3、中标人转包、非法分包,与招标人串通签订阴阳合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或无正当理由增加预算的;

 ? ? ? 4.招标人和投标人窜通投标,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或利用业主专家评委干预、影响评标结果的;

 ? ? ? 5.代理机构擅自修改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活动;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 ? 6.评标评审专家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在评标现场坐地起价、索要超标准劳动费或撕毁评标报告的,利用废标、流标权力帮助特定企业中标的,私下接触投标人的,收受利害关系人财务或其他好处的,违反保密原则向他人透露评标行踪、评标信息的等违法违规评标行为;

 ? ? ? 7.应当进场交易而不进场或私自交易,应当线上交易而不线上交易;

 ? ? ? 8.行政监督部门在项目招标审核备案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 ? ? 9.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 ? 10.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二、自查自纠情况

 我县自20XX年5月1日起发起交易到20XX年8月31日止完成交易的必须招标的交通工程招投标项目有XX个,涉及X个乡镇及县公路局、交通局、县XX路桥开发有限公司、县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等多个业主(其中各业主项目数:XX乡XX个、XX乡X个、XX镇X个、XX乡X个、XX镇X个、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X个、县XX路桥开发有限公司XX个)。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业主单位召开会议,将该项工作布置下去并进行指导。

 经对各业主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资料汇总,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违纪情况,但有三个项目按规定应该采用公开招标,但实际采用了邀请招标。这三个项目为公路局的GXX至XX段路面养护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GXX至XX段路面养护大修工程、XX乡的XX至XX公路工程。其中GXX至XX段路面养护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财政评审价XX万元)及GXX至XX段路面养护大修工程(财政评审价XXXX万元)两个项目由于大中修项目时间短、任务重,为了加快大修项目的实施完成,根据XX市人民政府(X府办抄字[2016]X号)文件规定采取了邀请招标方式;?XX至XX公路工程(财政评审价XX万元)属XX等原XX专项扶贫项目,因为时间工期紧,根据县政府X府字(20XX)XX号文转发的《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字[20XX]XX号)文中“界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下同)人民币以上的”的规定,XX乡在党政联席会中明确该项目走绿色通道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