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工作要点 > [生态环境局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2019环保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局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2019环保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14 13:42:24 浏览次数:

生态环境局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富饶美丽幸福新”建设,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认真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开展了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学习模范人物等活动,认真检视剖析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振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精气神。三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党支部五化”为抓手,推动机关干部转精神、改作风、提效能。打造“学习型党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材料,将课题成果转化与推动我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四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按年度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梳理完善职工慰问、学习教育等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党员大会、主题日活动、局中心组学习等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五是深化结对共建活动。局领导带头走访慰问乡甘田印村和雪峰镇先锋溪村困难党员,结合“走乡村、访农户、结亲情”活动与乡甘田印村和雪峰镇先锋溪村开展帮扶工作,每年到扶贫帮扶村开展慰问活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工作任务,我市涉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13项、涉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5项、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1项均已完成。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打好“蓝天保卫战”

  重点是深入推进配合市创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工作。一是整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督促黔桥水泥粉磨站完成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淘汰城区燃煤锅炉;督促在产砖厂全部建成并运行脱硫除尘设施。二是推进城区扬尘污染治理。城区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三是持续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限制黄标车在黔城市区建成区的所有道路上行驶。全面实现机动车安检环检同步。四是加强加油站污染排放环境监察,确保油气污染不反弹。2018年我市28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建设任务,为确保油气污染不反弹,我市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了整治的效果。五是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同时,在城区范围内划定禁燃区,全面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六是完成黔城城区范围内三灶头以上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九是完成工业园微基站建设任务。同时,完成了黔城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

 2、强化水污染防治,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编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完成安江镇、江市镇、沅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托口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改造。三是完成清江湖污染底泥环保疏浚工程、清江湖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四是开展德坤钒股份有限公司停产后遗留环境污染隐患的整治工作,遗留的生产废液转运处置已全部完成,正在开展渣库钒渣转运利用工作,年底前可基本处置到位。五是全面完成相思湖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 ?

 一是完成了德坤矿业贸易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编制第二批涉镉污染源整治实施方案。二是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施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符合环保要求处置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响溪金矿污染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四是全面实施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置一体化PPP项目。五是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源管控。对查出的安江高铁堆渣场和黔城建筑垃圾堆填场进行了安全处置。同时,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检查,对辖区内所有涉矿物油、铅锌电池等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和规范,对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到位。六是按期完成了污染地块名录编制。七是全面取缔了非法无证采石场和盗采山砂的行为。

 4、全力落实“夏季攻势”任务

 一是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市相思湖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目前正在准备项目验收销号,12月底可完成销号。二是市工业集中区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双溪片区1.7公里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已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三是督促恒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全配套,实现干粪综合利用。四是对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城区12个建筑施工工地做到扬尘防治“六个100%”。五是落实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包括安江砂石厂所属采砂标段在内的11家采砂河段均已全部停采,所有砂石厂已停止加工砂石;安江电站制定人工增殖鱼苗放流整改方案,开展了人工增殖鱼苗放流。

 (三)全面做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市共23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市3项。

  为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我市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市级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名责任人、一套班子、一套整改治理方案的“五个一”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将已完成的20项涉及市的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及时收集资料上报销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销号的3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乡镇医疗废水处理和小水电整治工作。其中乡镇医疗废水处理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2月份可全面完成建设并销号;小水电整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年底完成,目前我市已完成“一站一册”编制,正在开展整治工作,确保2020年年底完成整治任务。

 (四)严格环境监管,努力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是推进环保“双随机”执法检查,将116家企业纳入监管范畴,确保辖区环境安全。二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9起,处罚款34.7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起,查封扣押2起,移送行政拘留1起。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编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了辰州矿业、市锰业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四是强化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开展“清废行动2019”,对交办的5件卫星抓拍疑似固体废物问题清单进行现场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围绕上级要求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对学校、医院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向卫健局、教育局、商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送达了《关于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的函》,向教育局送达了《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校废弃危险化学品及过期化学试剂安全处置的函》,要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清点出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过期化学试剂等危险废物依法进行处置,确保处置安全。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六是重点管控危险废物,对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开展地毯式隐患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非法危废处置企业、铅酸电池回收行业、涉危化学品制造行业,查处了一起危险废物不按规定处置案件。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对所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民营诊所)进行全覆盖无害化处置并建立台账登记制度,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及输液瓶等均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医疗废物符合环保要求处置率达到了100%。同时,开展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完成35家企事业单位申报登记。七是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全市28家市直医院、乡镇卫生院,除2家乡镇卫生院由于放射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使用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外,其余26家均通过辐射安全监测并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八是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考核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3家、医疗机构6家,考核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五)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生态保护

 一是全面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了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编制。二是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努力,2019年我市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136万元。三是大力推进清江湖水质较好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清江湖水质持续稳定向好。四是积极配合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全市各乡镇、相关部门参加“三线一单”省级成果对接,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六)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推进排污许可证办理

  我局狠抓减排项目的实施,完成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关停、江市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关停、富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关停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安江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目,可削减二氧化硫131.04吨、氮氧化物72.95吨、化学需氧量105.7吨、氨氮9.8吨。同时。抓好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对砖厂、污水处理厂等22个行业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了申报新版排污许可证的名单,协助安江、黔城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申报排污许可证。

 (七)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

 在项目审批上,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坚持依法与效率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2019年,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7个,企业网上备案99个。通过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有力促进了我市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控工作。

 (八)认真调处环境信访,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2019年,我市共调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投诉76起,其中上级交办的18起,办结率和回访率均为100%,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生产。按照局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了办理程序,建立了地方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领导下的信访调处机制,并按要求做好每件信访的接访、调查、结果,并限时办结,卷宗按照1案1卷进行规范建档。

 (九)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着手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入户调查、数据系统录入和内、外审工作,共调查工业企业产业单位112家、农业源83个、入河排污口55个、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18个、生活源锅炉1个等,目前,正在按要求开展总结、建档工作。

 (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市电视台和网络媒体开展宣传。6月4日至6月10日期间在市电视节目之间插播环保宣传公益广告。二是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六·五”环境日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和环保法律法规手册400余份,赠送群众循环购物袋100余个,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同时现场解答群众环保咨询。四是深入企业、乡村、学校、机关和社区开展环保宣传,制作环保宣传展板,发放《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汇编》及环保宣传折页、环保法知识册200余份。五是利用手机平台及移动宣传车开展宣传,“六·五”期间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环保宣传短信。

 (十一)全力推进扶贫工作,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包括一名副局长在内的三名驻村工作队员,负责乡村和镇村日常扶贫工作的开展。局党组把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对扶贫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和支持,2019年率领干部职工400余人次深入扶贫联系村甘田印村开展帮扶工作,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狠抓工作落实,明确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覆盖、不漏户”的要求,对所有贫困户都安排干部职工作为帮扶联系责任人,并要求帮扶责任人每月开展1至2次走访,为贫困户制定巩固和脱贫计划,宣传扶贫政策,解决具体问题。2019年拨付甘田印村集体资金6.8万元、先锋溪村4.5万元,走访慰问贫困党员4500元。同时,积极落实贫困人口产业扶持、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小额信贷等政策,帮助村里积极争取产业扶贫和项目等资金80余万元,发展村级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了村级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通过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我市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环境质量趋于良好。2019年1-11我市空气优良率96.4%,全省县市区排名第7位;PM2.5为20ug/m3,较去年同期有改善;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均为100%;黔城二水厂、安江山岩湾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符合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1、水污染防治仍存在差距。一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我市绝大部分乡镇集镇还没有建好污水治理设施,目前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乡镇仅有黔城镇、安江镇、托口镇等5个乡镇,且部分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其他乡镇均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低。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均已启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但需投入的资金量较大,资金尚未落实到位。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依旧脆弱,全市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养殖业的污染,对农村及农业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2、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重、困难多。一是扬尘污染点多面广,防治难度较大;二是清洁能源的使用推广难度大,以煤为燃料形成的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黔城、安江及其他乡镇门面经营户和居民仍存在不少使用藕煤等作为燃料。

 3、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一是我市土壤环境中的镉、砷、锑等重金属背景值相对较高,加之上世纪不少工矿企业从事矿产开采,当时环保意识不强、治污手段落后,遗留了大量污染问题,如两个钒厂遗留的污染问题及钒矿开采遗留问题等。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实施了一批治理工程,解决了一些突出污染问题,但整体土壤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防治任务仍然艰巨。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离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这对我市水体和土壤环境构成了隐患。

  4、养殖行业粪污治理任务重,我市57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一定治理,但离标准化建设尚存在一定差距。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治理基本处于空白,任务还很繁重。

 5、舞水、沅水外源污染威胁依然存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偏弱。

  6、环保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虽然,我市环境监测、监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相继通过了达标验收,但离真正标准化建设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专业人员紧缺,运行经费与当前环保监管执法、环境监测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且历史欠账较多,监察、监测设备相对比较落后,尽管这些年在硬件设备上有了一定提升,但环境监管综合能力仍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思路 ?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在污染防治方面,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主线,打好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生态保护方面,将生态市创建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主线,落实国土主体功能区管控要求,着力加强市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清江湖水质较好湖泊的保护与管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的方向发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有效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得到有效削减。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保持在相应功能区标准,生态良好,环境安全。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得到保护;全市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三)工作要点

  1、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责任机制。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为抓手,以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健全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一整套运行机制,构建起新时期全市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以责任清单为依托,推进定期会商制度,实现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同时,进一步落实市、乡两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新模式,继续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全面贯彻落实《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

  2、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全面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督察交办和反馈问题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二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按照统一部署,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明确执法规范、范围、边界,推进综合执法。同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检查不定期、结果全公开、违法零容忍。三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严格按规范程序、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强化证后监管,依法开展证后执法。四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控。加强日常监管和线下监控,实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消除风险。建立生态环境监控信息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对生态环境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舆情迅速进行预警、推送、核实、处置。规范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制度,提高应急能力。五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格局。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总体格局。建立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横”协作格局。六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编制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推动建立流域性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2020年成功创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同时,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数据。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推进小微站、自动站等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八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能力。提升监测能力,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能力,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提升宣传发动能力,开通市生态环境部门官微举报窗口,强化舆情处置,提高正面宣传和应对负面舆情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3、做好配合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同时,创新机制,做好准备,全面配合完成2020年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4、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问题交办制度,及时交办,督促问题整改。在整改中,坚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责任市级领导包案、一个牵头单位、一名责任人、一套班子、一套整改治理方案的“五个一”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二是强化政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严格实行督查巡查常态化,防止死灰复燃;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彻底销号。三是进一步夯实工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察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及时督察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5、深入推动生态建设。一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实施工作。二是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是切实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确保考核取得好的成绩。四是大力推进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清江湖小支流治理工程建设,促进清江湖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确保生态安全。

 6、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一是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000人以上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实施城乡垃圾清扫转运一体化项目建设。二是要认真落实“气十条”,以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为重点,强化重点污染源管控。三是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积极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逐年修复因煤矸石开采导致的生态破坏,完成双溪煤矿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持续巩固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成果,启动乱采滥挖造成的生态破坏修复。

 7、扎实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一是要认真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完善环保联合办案机制,全面实施环保网格监管,贯彻落实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二是要重点加强对外源污染的防控和对重点污染企业的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三是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加强日常规范化管理和专项执法检查,防范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转移和辐射环境问题发生。

  8、切实加强环保服务。一是强化环评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严把环评文件审批关,努力从源头上防止高污染、高消耗项目进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二是认真解决群众环境投诉和调处环境污染纠纷,做到信访办结率100%,回访率100%。

 9、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一是结合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全面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使我市排污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切实提升,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二是开展矿山自燃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一年的整治,全面完成我市辖区内4处矿山自燃点的灭火工作,为下一步复垦复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切实解决群众的殷切希望。

 10、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环保信息化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配合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执法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环境监察、监测、环保信息化和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真正达到国家、省标准要求,从根本上改善我市环境监管能力较弱的不利局面。